高凯智能化仓储物流园屋面分布式光伏及储能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凯智能化仓储物流园屋面分布式光伏及储能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高凯智能化仓储物流园屋面分布式光伏及储能项目
2.2项目概况:本项****电站采用为“自发自用”开发方式,涉及高凯智能化仓储物流园屋面,符合光伏建设条件的屋面总面积411588㎡,总建设光伏总容量500MWp。本次纳入招标范围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储能时长8小时,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电池预制舱、储能变流器(PCS)、变压器、储能电池管理系统(BMS)(舱内布置)、能量管理系统(EMS)(开闭所二次屏盘室布置)、消防监控系统、恒温管理系统、通信系统(含二次安防设备)及配套线缆等设备供货及现场安装技术指导等,具体以经审查的施工图为准。
2.3建设地点:**市许继大道以北,西环北路以东
2.4招标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储能时长6小时,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电池预制舱、储能变流器(PCS)、变压器、储能电池管理系统(BMS)(舱内布置)、能量管理系统(EMS)(开闭所二次屏盘室布置)、消防监控系统、恒温管理系统、通信系统(含二次安防设备)及配套线缆等设备供货等。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安全要求:
(1)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2)零人员伤亡事故;
(3)零环保、噪音舆情事件;
(4)零火情(冒烟)事故/事件;
(5)零重大财产损失及负面影响事件、零群体性事件;
(6)争创**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
2.8工期:3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需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
3.2.2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公司成立时间算起)。
3.4企业业绩:企业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具有三项单个合同中装机容量不少于200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
3.5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全生产事故等因素(企业自行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投标人没有尚在执行期的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处罚(企业自行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自然人查询须填写姓名及身份号】;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主要负责人信息)网页查询结果证明。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
(3)根据《****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或**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下方式:于****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前电话联系(159****7555)并持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资质证书;(4)报名表。
售价:1000元人民币/份,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9时30分(**时间)。
5.2开标地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上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农科路38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9****754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东汇大厦1211
联 系 人:李曼希
电 话:159****7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