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桥头镇地瓜集散与展销中心进行审批的公示
****服务局拟对桥头****中心进行 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桥头****中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 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18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0976
通讯地址:**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 ****服务局公共服务审批室
邮编:571900
项目名称: | 桥头****中心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省****村委会沙土村片区 |
环评单位: | ******公司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该项目位于****村委会沙土村片区,用地面积为64031.78㎡(含一期和二期)。****中心****中心,****工厂、展销中心、(办公楼、食堂)、园区道路及绿化、停车位以及室外配套工程等。水电来源市政,备用柴油发电机。拟设临时截水沟、临时隔油沉淀池、临时三级化粪池、临时围挡、临时声屏障、隔油池、沉淀池、三级化粪池、污水处理站(25t/d)、尾水暂存池(110t)、引风机、废气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排气筒、集气罩、高效油烟净化器、专用烟道、机房自带尾气处理系统、除臭剂、排风系统、排气罩、隔声、消声、减振、低噪型冷却塔、垃圾桶、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拟设2套Otter果蔬分选机、2套果蔬分选输送机、10套地瓜糖化设备、40套冷库设备、3套恒温设备、1套饴糖加工设备、2套地瓜脯加工设备、1套地瓜饼加工设备、1套地瓜干加工设备,原材料经对应的生产工艺处理后制作成成品,年产地瓜干6000t、地瓜脯5000t、地瓜饴糖4000t、地瓜饼4000t、糖化地瓜5000t、椰子水3000t、凤梨3000t。总投资为227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根据**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公众版)套核结果、《**省项目策划生成系统会商意见汇总》和《****政府关于**县2706-****164号地块农用地转用的批复》(琼府委托(**)〔2024〕56号),项目符合**县国土****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不涉及地质灾害、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等,已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项目不会突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三同时”的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并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营,在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以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可接受,环境风险可控,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可行。"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加工行业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业政策;对照《**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本项目不在禁止、限制类的目录清单里,属于**省准入产业。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 |
选址合理性: | 根据**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公众版)套核结果、《**省项目策划生成系统会商意见汇总》和《****政府关于**县2706-****164号地块农用地转用的批复》(琼府委托(**)〔2024〕56号),项目符合**县国土****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不涉及地质灾害、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等,已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项目不会突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项目建设主要服务于桥头地瓜产业,本项目选址紧邻沙土村****基地,距离周边村庄较远。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项目南侧紧邻**环岛旅游公路,距离G98 **环岛高速**墩茶互通14公里、距离富力红树湾互通9公里,距**西环铁路**站15公里,交通比较便利。因此,本项目选址比较合理。 |
清洁生产水平: | 无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无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项目用地现状为农用地,主要植被为人工种植作物,评价范围内无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重点保护动植物等,项目区域生物多样性比较简单,生态环境质量良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固废等经采取相关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在全面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营运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生态环境厅2024年6月5日发布的《2023年**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县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分别为3、6、23、14 μg/m3,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0.8 μg/m3,臭氧(O)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05μg/m3。区域环境中PM10、PM2.5、O3、SO2、NO2、CO六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又根据现场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硫化氢、氨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标准值,说明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良好。(2)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次环评不做评价。(3)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东南侧约1.5km为**海域,根****监测中心2024年6月26日发布的《**省生态环境监测期报》(2024 年第 2 期),2024 年春季,**省近岸海域水质为优,总体保持稳定。**近岸海域水质为优。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为100.00%,且均为一类水质,与上年同期持平。(4)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项目产生****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场地绿化,不外排;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的途径,本次环评不做评价。 (5)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县桥头镇沙土村片区,项目区域属于农村生态环境,周边受人类影响较大,主要为果园、农田等人工植被,不存在珍稀动植物和古树木,区域生态环境良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时,应进行生态现状调查。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本次评价不进行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 |
环境风险控制: | 本项目所用的生产原料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类物质,生产过程为简单的物理加工过程,无重大危险源,项目潜在风险概率较小,可能发生的风险是柴油燃烧引起的火灾事故,项目环境风险类型主要为火灾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项目在生产过程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坚决贯彻安全防火责任制,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提高操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同时认真落实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 |
公众参与意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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