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拟对海南观澜湖双优实验中学进行审批的公示
******开发区管委会拟对海****中学进行 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海****中学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 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18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0598
通讯地址:**市**区海**线8.8****工业园****审批局
邮编:571152
项目名称: | 海****中学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观澜湖片区FB-12地块 |
环评单位: | **晨****公司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拟建行政综合楼、特色综合楼、综合教学楼、宿舍综合楼等,配套建设环形跑道、停车位、地下车库及配套用房等附属工程,以及校区绿化、排水、消防、电气、照明、通风及空调等公用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用地规划,选址合理。通过对项目营运期所形成的的各类污染进行分析论证,在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前提下,对污染源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根据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产生的废气、污水、噪声和固体污染物可达到排放标准和处置要求,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小。因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是可行的。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项****学校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同时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属于允许类。且根据****委员会印发的《**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 |
选址合理性: | 本项目位于**省**市观澜湖片区FB-12地块,经查询**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可知,项目选址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林地控制线,因此,项目选址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相符。根据《****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本项目选址位于“教育用地/体育用地”,且根据《****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地块控制分图册,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体育用地”。本项目为“普通高中教育”学校建设类项目,项目性质与地块规划用地属性相符,因此项目****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相符。 |
清洁生产水平: | 无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1)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废水经过处理后依托**观****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不再单独分配。 (2)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大气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大气污染物排放量:VOCs:51.450kg/a、氮氧化物:0.1125kg/a,均小于0.1t。根据《《生态环境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对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免予提交总量指标来源说明。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1、水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用水主要包括师综合污水主要包括师生生活用水、食堂用水、实验室用水等综合用水、医务室用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实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医务室废水经次氯酸钠对废水进行消毒预处理,一并汇入校区污水管道主管后,依托**观****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对环境无明显影响。 2、大气环境 本项目****实验室废气、汽车尾气、食堂油烟废气、食堂油烟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及恶臭。项目高一教学****实验室内均设置通风橱和集气管道对废气进行收集,分别通过专用管道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距地面37m排气筒(DA003))排放。柴油发电机组发电产生的废气通过硝烟系统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地面排放,在加强运行操作管理的情况下,燃烧较为完全,燃油烟气中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较小。生活垃圾由及时清理,并要定期喷洒除臭剂。项目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均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因此项目在采取有效措施后,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有通风橱、食堂风机、水泵、文娱活动噪声等,噪声源强70-85dB(A)。本项目针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在选型上尽可能选用性能稳定的低噪声设备,同时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用橡胶垫、减振器等措施,绿化、墙体阻绝、距离衰减等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四周场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敏感点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边敏感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实验室废物、实验室废活性炭、设备维护废机油。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每天清运,做到日产日清;餐厨垃圾应单独收集,定点存放,定期消毒,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医疗废物收集后委托具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实验室废物、废活性炭、设备维护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
环境风险控制: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环境风险潜势初判,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因此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机率较小,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运营期间建设单位需通过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档案制度,制定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事故发生的环境后果影响。因此,只要项目单位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项目的事故风险环境总体可控。 |
公众参与意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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