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4-6323]阳江市城南新区第五小学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2024-12-16 20:00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阳****小学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主)****,(****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主)****公司,(成)中凡****公司 | 通过 | |
3 | (****集团有限公司,(成)**市联合****公司 | 通过 | |
4 | (主)**百年基业****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主)****公司,(****公司 | 通过 | |
6 | (主)****公司,(成)**华粤城市****公司 | 通过 | |
7 | ****集团****公司,(成)**龙腾****公司 | 通过 | |
8 | (主)******公司,(成)****公司 | 通过 | |
9 | ****集团有限公司,(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0 | (****集团有限公司,(成)中科华创****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1 | (主)******公司,(成)****公司 | 通过 | |
12 | (主)****公司,(成)******集团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不符合招标文件 14 页 8.4.1(2)条的规定要求:采用暗标方式评审的技术文件副本中均不得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加盖电子签名或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或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或其人员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获奖称号或其他不符合常规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设计部分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 |
13 | (主)******公司,(成)****公司 | 通过 | |
14 | (主)******公司,(成)****公司 | 通过 | |
15 | (主)******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6 | (主****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公司 | 通过 | |
17 | (主)******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8 | (主)****公司,(成)****公司 | 通过 | |
19 | (主)中****公司,(成)******公司 | 通过 | |
20 | (主)******公司,(成)****公司 | 通过 | |
21 | (主)******公司,(成)****公司 | 通过 | |
22 | (主)******公司,(成)****公司 | 通过 | |
23 | (主)******公司,(成)****公司 | 通过 | |
24 | (****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 | 通过 | |
25 | (主)**市****公司,(成)****公司 | 不通过 | 不符合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第四点要求:③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
26 | (主)**市****公司,(成****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7 | (主)******公司,(成****研究院****公司 | 通过 | |
28 | (主)******公司,(成)中****集团****公司 | 通过 | |
29 | (主)****公司,(成)爱建****公司 | 通过 | |
30 | (主)****公司,(****公司 | 通过 | |
31 | (主)****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2 | (主)****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土大地****公司 | 通过 | |
33 | (****集团有限公司,(成)**鸿宇建筑与****公司 | 通过 | |
34 | ****集团有限公司,(成)****公司 | 通过 | |
35 | (主****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国华西****公司 | 通过 | |
36 | (主)******公司,(成)顺风****公司 | 通过 | |
37 | ****集团****公司,(****公司 | 不通过 | 不符合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第五点要求: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拟派驻招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表的要求提供。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
38 | (主)******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9 | (主)****公司,(成)中水华创国际****公司 | 通过 | |
40 | (主)广****公司,(成)****集团****公司 | 通过 | |
41 | (主)**市****公司,(成****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42 | ****集团****公司 | 通过 | |
43 | (主)****公司,(成)****公司 | 通过 | |
44 | (主)******公司,****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45 | (主)******公司,(成****设计研究院****公司 | 通过 | |
46 | (****工程局有限公司,(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47 | (主)******公司,(****公司 | 通过 | |
48 | (主)******公司,(成)中誉****公司 | 通过 | |
49 | (主****集团有限公司,(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662-****658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系电话:066****8832
联系地址:**省**市石湾北路409号
招标人名称:****
日期: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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