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风电场址Ⅴ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工程项目招标人为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租赁单位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交通船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市**Ⅴ(250MW)项目位于**省**市**海域,为《****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中的Ⅴ场址,总容量250MW,拟布置单机容量为9MW的风电机组28台,1座海上升压站。
Ⅴ场址东西长8.5km,南北宽7.5km,规划面积约56.0km2,涉海39.9km2。场址中心距离岸线约32km,场址水深在20~28m(基于理论最低潮面)之间。
本次招标采购租赁交通船一艘,租赁时间暂定2025年3月01日至2025年9月30日,租期7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承租方实际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进场地点:******风电场址Ⅴ项目海上施工海域
暂定进场时间:2025年3月01日。(具体进场时间以承租人通知为准)
技术规格:船总长31m及以上,37m及以下;型宽6m以上,8m以下;;航速7-8节(如果船舶证书中没有请投标人自行说明);主机总功率在690KW及以上,720KW及以下;载客人数8人及以上,不超过12人。
燃油与淡水:船舶租赁期间的燃油与淡水由出租方负责提供并承担费用,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租金当中。
3.1投标的船舶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2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租赁的船舶符合行业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5投标人未被列入《****设备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3.6投标人必须是成立一年以上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7投标人必须提供船舶适航证书(非内河)、最低配员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及所配员的相关证书。
3.8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船舶出厂时间不超过10年(截止至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 20时 20分至 2024 年 12 月 21 日 20时 20 分(**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新采购子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1 月 05 日 20 时 2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新采购子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新采购子平台将予以拒收。 1 | 交通艇 10-30人 ≤20km/h | 交通船 | 7.****0000 | 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