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重点时期无人机防火巡护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21:3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园区1101室(**市**区梨园镇日新路与万盛南街交叉口西150米)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26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园区1101室(**市**区梨园镇日新路与万盛南街交叉口西150米) | ||
预算金额 | ¥62.2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毛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1499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买卖街4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工,****0119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园区1101室(**市**区梨园镇日新路与万盛南街交叉口西150米)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毛工,153****1499 |
项目概况
重点时期无人机防火巡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件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 14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重点时期无人机防火巡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2.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项目最高限价)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重点时期无人机防火巡护项目 | 62.20万元 | 1 | 为****提供重点时期无人机防火巡护项目 |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5月31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共计243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供应商须具备2024中国人民**军中部战区空军参谋部航管处授权的有效期内的**市区域内相关飞行批准函,无人机飞行员应持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7日 至 202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件获取
方式:邮件获取,获取文件需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按以****公司规定的邮箱(****@163.com); 1) 供应商须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彩色PDF格式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按照“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格式编写,未按照上述格式发送邮件的供应商不予受理; 2)上述材料通过审核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邮件回复文件领取表及缴费通知; 3)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第二步回复内容后,将向合格供应商发放电子版及纸质版文件。 4)注:供应商按照上述流程向代理机构发送邮件后,若24小时内未回复(获取文件截止当天除外),请联系代理机构确认邮件发送情况,文件售后不退,未领取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 14点00分(**时间)
地点:****园区1101室(**市**区梨园镇日新路与万盛南街交叉口西150米)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6日 14点00分(**时间)
地点:****园区1101室(**市**区梨园镇日新路与万盛南街交叉口西15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磋商供应商在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前提下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响应,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2. 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
3.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补充:(1)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磋商项目的投标。(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4) 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了磋商文件。(5)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采****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2)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3)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买卖街40号
联系方式:李工,****0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园区1101室(**市**区梨园镇日新路与万盛南街交叉口西150米)
联系方式:毛工,153****14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工
电 话: 153****1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