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51%股权的竞价公告
****法院于2024年12月4日裁定执行******公司51%股权。受法院委托,****通过网络竞价平台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挂牌价、挂牌截止日期和项目链接
项目 编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 (万元) | 挂牌 截止日期 |
**** | ******公司51%股权 | 0.4639 | 2025-01-14 |
项目链接及概况如下:
1、标的资产为涉诉资产,本次处置的标的为******公司51%股权,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2、******公司成立于2010年09月09日,注册地位于**省**市****工业园区鹏程大道18号,法定代表人为林熙楠。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加工;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再生**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环保咨询服务;固体废物治理(不包括放射性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及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标的企业股东为******公司、****公司。
4、标的企业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评估值19077.91万元,负债评估值5200.44万元,净资产评估值13877.47万元。
5、本标的以现状为准,其他事项详见闽华成评报(2024)资字第3026号及评估结论修正函。
6、标的企业存在部分法律、经济未决事项,为员工工伤补偿、以及危废处置费用,可能产生相应费用。
7、标的可能存在抵押、查封、刑事查封、冻结或轮候查封、轮候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形,具体以在相关部门登记的资产权属状态为准,受让方须自行查询。委托方不承担解除拟处置资产权利受限状态的责任,也不承担拟处置资产进行权属过户的风险。委托方对标的瑕疵不承担责任。
8、****中心不承担本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保证,标的物以现状进行处置,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一经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收标的资产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受让方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9、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应职****登记中心、国土**局、规划局等)了解咨询;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0、其他股东不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网络竞价系统设置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其他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其他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不满足同等条件。
11、无法通知到的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详情见项目链接:
http://www.****.com/proj/tc/fddaa22e58fc4c729f16f988af0727d0
标的具体情况和瑕疵、受让方资格条件、转让条件和竞买方式等详细内容,请以****网站公告内容为准,
二、挂牌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和查看标的。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有意者可自行看样,或与**产权联系人沟通具体看样方式。
三、本次竞价活动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保留价即为挂牌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挂牌价,方可成交。
四、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有意竞买者请通过****网络竞价系统进行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网上报名及交纳保证金请于挂牌截止日17****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办理。未竞得者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咨询。
地址:**省**市经十东路7000****商务中心A2-5号楼18层
联系电话:0531-****6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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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