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
****263.00元
报名时间 2024-12-17 00:00~2024-12-23 23:59
投递时间 2024-12-24 00:00~2024-12-27 09:30
开标时间 2024-12-27 09:30
1.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21-2024-02292
2.项目编号:****
3.项目名称:**县渡普镇农村饮用水提标升级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205.2263万元
6.最高限价: 205.2263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9.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程”。
4.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供应商;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且中途不允许更换项目经理承诺书;
(4)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5)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齐全,其中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人,并提供岗位证。另外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
1.时间:2024年12月17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23日23时59分(**时间)。
2.地点:****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cn/zchj/user)或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供****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报名本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9919,133****0583,提前获取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2906;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时间)。
2.递交方式:供应商通过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1.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00秒(**时间)。
2.开启方式:供应商通过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点击文件开启界面,进入开标大厅后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3、采****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81750@qq..com。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
6、政府采购监督单位:****财政局;联系电话:0715-****360;联系人:**华 139****7125;联系地址:**县鱼岳镇发展大道128号;投诉电子邮箱:****@163.com。
7、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cn/)、****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jiayu.****.cn/)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各投标供应商如有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联系电话400-****-9919,027-****0911。。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渡普镇
联系方式:李志东 158****8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花园****分局小区)一栋一单元603室
联系方式:聂修贤 176****3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修贤
电话:176****3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