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市**区城乡绿色**综合利用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市**区城乡绿色**综合利用项目(二期)(监理) |
标段(包)名称 | **市**区城乡绿色**综合利用项目(二期)(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市**区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其他71389.3万占比1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工程竣工结算协调等相关工作。 2、工程规模:(1****泵站改建工程:****泵站****泵站原址,设计排涝流量29.9m3/s,装机3210KW,水泵将内河涝水通过钢管排至出水箱涵,再经由现有的箱涵排至西江。(2)****泵站及调蓄湖景观工程:****泵站设计规模26.88m3/s,装机2520KW,水泵将内湖涝水通过出水箱涵排至**江。调蓄湖占地面积约4.83公顷,有效容积为9.17万立方米,加固杨梅河堤防总长0.39km。(3)****泵站扩建工程:****泵站****泵站原址,****泵站扩建及杨梅水4.68km(两侧合计)堤防加固工作,泵站现状设计规模20.0m3/s,本次扩建至60.0m3/s,总装机容量达到7900kW。(4****泵站改建工程:****泵站****泵站原址,泵站改建规模9.0m3/s,装机1295KW。(5)**区南科截洪渠修复改造工程:本次治理长度6.529km,清淤长度6.529km,渠身加高长度0.8km,堤顶道路加固长度0.624km,**防浪墙1.0km,混凝土路面重建长度1.0km,石拱暗涵渠道改建长度0.863km,挡墙修复长度25m,**挡墙长度20m,三要素一体机3座。(6)**区**截洪渠修复改造工程:渠道清淤、硬底化改造1.2km。(7****泵站建设工程:****泵站规模5m3/s。最终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以招标人确认为准。 |
招标内容 | 1、本项目的监理服务。 |
工期(交货期) | 1095日历天; |
最高投标限价 | 1189.53万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要求:(1)具有有效期内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专业为“水工建筑”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且从业单位为投标人;(2)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即少于或者等于两项)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3、信誉要求:(1)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没有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红黑名单”查询相关主体没有处于处罚期内黑名单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没有被列为处罚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2****水利厅的“**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相关主体没有被列入“黑名单”并在处罚期内。 (以上信誉要求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电子版招标文件由各意向投标人登录(新系统)**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ygp.****.cn/#/441200/jyxt),在“招标文件领取”栏目或**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自行下载。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电子版招标文件由各意向投标人登录(新系统)**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ygp.****.cn/#/441200/jyxt),在“招标文件领取”栏目或**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自行下载。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 00时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06日 09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06日 0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电子投标项目由投标人自行登录(新系统)**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ygp.****.cn/#/441200/jyxt)在“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中递交。 |
开标时间 | 2025年01月06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实行建设工程交易“不见面”网上开标 |
发布公告媒介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省公共**交易平台网 |
招标人 | **** | 联系地址 | **市**区**城****艺术馆文化工艺一条街二楼202室(仅作办公场所) |
招标人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8-****969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市**区****侧蓝塘综合楼二号楼第五层502室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吴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8-****339 |
招标监督机构 | ****水利局 | 联系电话 | 0758-****527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投标通过的单位数量小于3家时,则重新招标;投标通过的单位数量大于等于3家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2、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完善)其****交易中心系统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真实准确并在有效期内。 3、根据《关****交易中心试行建设工程交易“不见面”网上开标的通知》(肇公易函〔2022〕2号)的要求,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进行开标,投标人可实行远程“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参与开标全过程实时情况,具体操作方法请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市)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中下****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详见。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