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射洪市瞿河养护站、金鹤加油站路段不停车称重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射洪市瞿河养护站、金鹤加油站路段不停车称重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施工-1)
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7
****养护站、金鹤加油站路段不停车称重系统建设项目(第二****养护站、金鹤加油站路段不停车称重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施工-1) | ||
****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138****5885 |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138****5885 |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73****7140 | |
遂****服务中心 | 开标时间2024-12-13 09:30:00 | |
2024-12-17 至 2024-12-23 | 投标最高限价(元)****302.96 |
第一名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二名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三名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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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 ****101:未提供投标文件第一页,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投标文件无封面****103:未提供投标文件封面,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要求。****104:未提供投标文件封面****105:未提供投标文件封面 | ****101:未提供投标文件第一页,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投标文件无封面****103:未提供投标文件封面,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要求。****104:未提供投标文件封面****105:未提供投标文件封面 | 0 |
******公司 | ****101:未提供投标文件第一页,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投标文件无封面****103:未提供投标文件封面,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要求。****104:未提供投标文件封面****105:未提供投标文件封面 | ****101:未提供投标文件第一页,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投标文件无封面****103:未提供投标文件封面,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要求。****104:未提供投标文件封面****105:未提供投标文件封面 | 0 |
****公司 | ****101:未提供投标文件第一页,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投标文件无封面****103:未提供投标文件封面,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要求。****104:未提供投标文件封面****105:未提供投标文件封面 | ****101:未提供投标文件第一页,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投标文件无封面****103:未提供投标文件封面,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要求。****104:未提供投标文件封面****105:未提供投标文件封面 | 0 |
**省****公司 | ****101:未提供投标文件第一页,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投标文件无封面****103:未提供投标文件封面,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要求。****104:未提供投标文件封面****105:未提供投标文件封面 | ****101:未提供投标文件第一页,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投标文件无封面****103:未提供投标文件封面,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要求。****104:未提供投标文件封面****105:未提供投标文件封面 | 0 |
****集团有限公司 | ****302.96 | ****302.96 | 0 |
经评审,符合性通过的投标人只有1个,根据遂发改发【2021】199号文件第15条规定,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故,本项目本次招标流标。 |
****改革局 | 联系电话:0825-****629 | |||
****运输局 | 联系电话:0825-****714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附件:第二次评标结果公示.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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