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半导体零配件再制造20万套/年、泛半导体零配件精密洗净30万套/年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傲迪特半****公司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758437A | 建设单位法人:卯宏 |
柏经理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润华路 3 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泛半导体零配件再制造20万套/年、泛半导体零配件精密洗净30万套/年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0-电子器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79-C3979-其他电子器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润华路 3 号 |
经度:119.00996 纬度: 32.1649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19 |
宁环(栖)建〔2023〕6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3-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0 |
607.8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758437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15MAC4KNCA2B | 验收监测单位:**联凯****公司 |
913********888905P | 竣工时间:2024-08-07 |
2024-08-12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31 |
2024-11-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根据申报,你单位该项目为改建项目,位于**市**区润华路3号,依托现有厂房(建筑面积6016.16平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主要从事泛半导体零配件精密洗净以及再制造,预计建成后泛半导体零配件再制造能力为20万套1年、精密洗净能力为30万套1年。本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你单位原有项目已停产并不再继续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二、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保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根据报告表,本项目须严格控制入厂加工的零部件标准和范围,严格限定阳极氧化工序的适用范围和消耗量等。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废水分质处理。根据报告表,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等经自建的废水处理装置预处理,项****处理厂接管标准及《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表1标准限值要求后经现有规范化排口接入市****处理厂深度处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优化生产工艺流程,规范生产操作,加强设备维护和日常巡查。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可能产生废气的工序尽量密闭,并须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排和影响。项目不设宿舍,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项目喷砂废气、喷涂废气、含砷打磨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清洗废气、阳极氧化废气经集气罩等收集后经碱喷淋装置处理;危废贮存废气、擦拭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或换风系统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污水处理装置密闭设置,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装置(酸洗+碱洗)处理;以上废气收集处理后分别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合理设置排气筒高度和朝向,不得扰民。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041)中相应排放限值及报告表推荐的标准排放限值,其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中的相应排放限值及要求,喷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中的相应排放限值及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喷砂机、打磨台、引风机等设备应选用低噪声型设备,优化布局,远离周边敏感目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不得扰民。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3类标准。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储存、处置措施,不得产生二次污染,所有固废零排放。根据报告表,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厨余垃圾、废油脂交专业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委托专业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的,须执行相关规定;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废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预处理,分类妥善收集贮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废运输、转移、处理前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项目危险废物的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以及省市相关规定要求。一般固废的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应对受委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再制造工艺线的喷砂和喷涂工序废气处理设施袋式除尘器后增加脉冲滤筒除尘器,风量进行调整;再制造工艺线车间**极氧化以及清洗过程对应风量调整;精密洗净工艺线中有机溶剂清洗工序对应风量调整。 |
再制造工艺线的喷砂和喷涂工序废气中污染物为颗粒物,原环评这两股废气集气后经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为了进一步降低颗粒物浓度,确保废气中颗粒物稳定达标排放,实际建设中,在袋式除尘器后又增加了脉冲滤筒除尘器,上述两种废气分别集气经各自的净化设施处理(袋式除尘器+脉冲滤筒除尘器)后,通过一个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风机风量由10000m3/h调整为24000m3/h。再制造工艺线车间**极氧化以及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风量由环评设计的18000m3/h调整为28000m3/h,污染防治设施及排气筒高度均未发生变化。废气依然经集气、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进行排放。 精密洗净工艺线中有机溶剂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原环评阶按照该废气与检验室废气共同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由于检验室中不涉及非甲烷总烃挥发,实际建设中,只收集有机车间废气,集气面积由190m2(有机车间+检验室)减少71m2为(有机车间),风量由环评设计的10000m3/h调整为4000m3/h,面积缩小了62.6%,集气能力提升了7%,实际捕集能力提高。污染防治设施及排气筒高度均未发生变化。废气依然经集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排放。 由于精密洗净工艺线(DA003排气筒)中有机溶剂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量调整,导致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量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表和有关规定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安全管理。按规定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点风险单元防范措施和环境应急处置卡,配备充足环境应急物资,建设配套的环境应急设施,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防止生产过程中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及各类事故导致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严格按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规范生产操作,增强人员的环境安全意识,避免事故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206 | 4.7149 | 0 | 0 | 0.206 | 0.206 | |
0 | 0.008 | 0.3755 | 0 | 0 | 0.008 | 0.008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389 | 0.4072 | 0 | 0 | 0.389 | 0.389 | / |
0 | 0.126 | 0.165 | 0 | 0 | 0.126 | 0.12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50t/d污水处理站 | ****处理厂接管标准及《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 | 50t/d污水处理站 | 各污染因子出口****处理厂接管标准以及《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中对应标准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袋式除尘器+脉冲滤筒除尘器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 | 袋式除尘器+脉冲滤筒除尘器 | DA00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限值 | |
2 | 碱喷淋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碱喷淋塔 | DA002排气筒未检出氯化氢、氮氧化物、氟化物和硫酸雾 | |
3 | DA003排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DA003排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
4 | DA005排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DA005排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
5 | 酸洗塔+碱喷淋塔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酸洗塔+碱喷淋塔 | 硫化氢未检出,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振、底座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基础减振、底座减振 | 昼间厂界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你单位该项目为改建项目,位于**市**区润华路3号,依托现有厂房(建筑面积6016.16平方米)。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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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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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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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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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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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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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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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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