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详见标的列表
项目名称 | ****七间商铺分别招租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12月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2月30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市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评估价格 (元/月) | 挂牌价格 (元/月) | 竞租保证金 (元) | ||
1 | A包:********超市 | 150.00 | 18000 | 18000 | 50000 | ||
2 | B包:********理发店 | 50.00 | 6000 | 6000 | 20000 | ||
3 | C包:********中心 | 15.00 | 1800 | 1800 | 10000 | ||
4 | D包:********商店 | 29.58 | 1420 | 1420 | 10000 | ||
5 | E包:********商店 | 24.91 | 1196 | 1196 | 10000 | ||
6 | F包:********商店1 | 62.58 | 3004 | 3004 | 10000 | ||
7 | G包:********商店2 | 23.79 | 1142 | 1142 | 10000 | ||
租赁期限 | 2年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租金支付 | 按年支付,每年按9个月计算,先支付后使用 | 履约保证金 | 标的1:10万元 其余标的:2万元 | ||||
标的状态 | 正在清场中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标的分布 | 详见附件 | ||||||
租赁用途 (经营范围) | 标的1:满足校园售卖功能,包括食品及日用品等。 标的2:满足校园理发需求。 标的3:满足校园文印需求。 标的4:满足校园售卖功能,包括食品及日用品等。 标的5:满足校园售卖功能,包括食品及日用品等。 标的6:满足校园售卖功能,包括食品及日用品等。 标的7:满足校园售卖功能,包括食品及日用品等。 | ||||||
重大事 项说明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同挂牌价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2月14日 | ||||||
评估机构 | **瑞衡资产评估土****公司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24********77703X7 注册地:**市 法定代表人:陈锐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标的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委员会会议纪要2024 年第3期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教育厅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交易相关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国注册且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参加本次招租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存在违约及不诚信行为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不得参与竞租;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为招租方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或其直系亲属的不得参与竞租;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为招租方参与招租项目的工作人员的不得参与竞租;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得参与竞租。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提供不属于禁止参加竞租对象的承诺函。承诺:本次竞租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造假,其竞租无效,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已退还的招租方将予以追回。(承诺函自拟) 3、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确认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10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 5、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6、承租方应严格遵守约定的经营范围,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商铺的经营范围。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手段转让、转包、分包或变相转租给他人经营。 7、****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照并缴交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税费及其它费用。 8、水电费不计入租金,按实际情况另行支付。 9、承租方装修承租的店铺,必须遵守甲方所制定的有关装修的规则要求,在取得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管。 10、禁止从事售卖与宠物有关项目、明火经营的服务项目。 11、同一承租****商铺。 12、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标的交割 | 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政府征收、收购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招租方对所提供的招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内容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产交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承租方应在3****交易所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