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位于独山子区独库东一路150号商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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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位于**子区独库东一路150号商业用房 |
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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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84万元 人民币 |
10 |
2024-12-16 |
网络竞价 |
一、本次转让标的房产位于**市独库东一路与**路交叉口6套商业用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证载和现用途均为商业,土地性质为出让,所占土地面积11501.24㎡,为共有宗地尚未分割。目前维护状况良好,水、电、暖等基础设施齐全;目前均在租赁状态。 二、本次转让6套商业用房原承租方为****,租赁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到期,原承租方承租期间将6套商业房产进行了转租,租赁期限分别至2026年、2027年(详见明细表);在同等条件下,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原承租方具有优先购买权。 三、本次项目成交后,若原承租方未受让,****交易所支付交易价款之日起转租租金归受让方享有,转让方负责协调原承租方将已收取租金的剩余部分支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与各租户变更《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事宜。 四、根据转让方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分户平面图记载,估价标的房产总层数为5层,所在层为1层,估价人员在实际现场勘察过程中,标的房产实际总层数为1层与《不动产权证书》分户平面图记载不一致,本次总层数以实际层数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现场勘验标的房产,项目成交后,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五、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房产和土地产权性质、标的瑕疵的相关情况,并充分了解标的房产过户及土地变更登记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自行实地考察标的房产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交易所无关。 六、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对本次转让房产进行现场查勘,报名时须持双方签字或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及意向受让方报****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 七、其他详见《房地产估价报告》等备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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