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芙镇禄围村河道和生活垃圾清理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板芙镇禄围村河道和生活垃圾清理服务(以下简称“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价。
1. 项目编号:****
2. 项目名称:板芙镇禄围村河道和生活垃圾清理服务
3. 采购上限价::本项目上限价为18000.00元/月,三年合计上限价648000.00元,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上限值的作无效报价。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项目内容:板芙镇禄围村河道和生活垃圾清理服务,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6.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一、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2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和****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供应商须到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投标并购买磋商文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获取纸质磋商采购文件文件方式:
1、供应商须在 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到****(详细地址:**市石岐区第一城怡建1幢底层45卡商铺)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即可购买磋商文件。
2、凡已经购买磋商采购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现场踏勘时间、地点: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现场踏勘。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30分;
六、磋商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30分;
七、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详细地址:**市石岐区第一城怡建1幢底层45卡商铺),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
八、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磋商会议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135****5055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高小姐
电 话:0760-****8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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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