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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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06****中心三楼E03窗口
项目名称:******村固废综合利用土地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市**县善福镇**村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研究院有限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市**县善福镇**村南侧荒沟内,占地面积11.6351hm2,拟利用煤矸石作为填充材料对荒沟进行植被恢复,总库容为113.45万m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坝体工程、防渗工程、截排水工程、填充工程、护坡工程、辅助工程等。项目总投资4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0万元。
2023年11月22日,襄****管理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
2022年8月2日,****政府出具了《关于同意**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批复》(襄政函〔2022〕22号),2024年9月25日,****环境局**分局出具了《关于****“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情况说明》,**村属于本次规划生态修复项目范围内。
2024年3月25日,****林业局出具了《关于******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临时使用林地草地植被恢复方案的审核意见》(襄林便函〔2024〕29号)。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土方工程作业应辅以洒水降尘,施工物料、临时堆土等采取洒水或苫盖措施;煤矸石回填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分区分层作业,层层压实,最大程度减少扬尘。作业区配备洒水车及移动式雾炮机;场地进出口设置洗车平台。确保周边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加强地表水环境保护工作。施工废水、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职工生活污水直接用于洒水抑尘,不得外排。复垦区按照设计要求修筑截排水系统,包括截洪沟、排水沟、雨水导排设施和消力池等,确保雨水顺利排出场外,避免浸泡填充物。
(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场底做好防渗措施,确保达到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防渗要求。煤矸石在回填过程中要层层压实,及时覆土。按照相关规范和环评报告要求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和土壤监测点,定期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展开监测。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优化场地布局和运输路线,加强车辆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作业期间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
(五)认真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作。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基础建设过程产生的弃土、弃渣定点堆放,用于回填用土环节;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地点;场内不得进行设备维修,不设危废贮存点;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六)做好生态补偿、恢复措施。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方案合理划定施工区域,做好土方平衡,禁止随地取土,杜绝不必要的植被破坏。充填完成后,坡面、平台及时覆土,马道和顶部平台恢复为乔木林地和其他草地,护坡恢复为其他草地。结合林地、草地植被恢复实施方案等要求,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七)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管理工作。设置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入场填充物管控,入场煤矸石需满足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应标准,严禁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进入项目场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
三、公众参与情况
1、2024年1月30****报社网站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第一次公示。
2、2024年4月6日通过建设单位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同时在周边的冯村、**村等、贾垴村等张贴了公告,进行10个工作日公示。2024年4月9日和4月15日出版的报纸《**日报》分别对本项目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
3、2024年8月22日,通过建设单位网站进行了报批前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