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电网优化110kV线路**工程
建设地点:**市**市碗窑乡、清湖镇、贺村镇、前村境内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1)郎峰 220kV 变电站 110kV 间隔扩建工程:扩建郎峰变 110kV 出线间隔 2 回,在预留场地内进行,不新征用地。 (2)郎峰-虎山、仙霞-山海 110kV 线路工程:** 2 回线路,线路路径长度 4.92km,其中**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 0.07km,**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 4.43km, **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 0.42km(利用已建电缆沟)。 (3)郎峰-敖坪 110kV 线路工程:** 2 回线路,线路路径长度 10.32km, 其中**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 9.9km,**单回架空线路 0.07km,**双回电缆 线路路径长 0.2km,**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 0.15km。
公众参与情况:无需公参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要素 | ||||
陆生生态 | (1)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材料运输应充分利用现有公路,减少临时便道的开辟,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后,应合理布置,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 (2)加强施工管理,对植被应加强保护,禁止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除施工必须砍伐树木及铲除植被外,不允许滥砍滥伐。 (3)基础开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表层土壤单独开挖,妥善堆存,用于施工结束后植被恢复覆土; (4)电缆沟采用分段施工,开挖土方沿电缆沟一侧堆放,表土在下,深层土在上,遇雨天或大风天气采用塑料彩条布临时苫盖,电缆铺设好后土方回填,回填时先回填深层土,表土回填在最上方。 (5)线路经过山地时,杆塔应根据地形,选择高低塔以及掏挖基础等占地面积小、开挖量小的基础型式,以减少开挖面积。山地塔设置塔基截排水及临时沉沙措施,采用密目网临时苫盖,并在山地塔基坡面下方设置临时拦挡。 (6)施工时牵张场应选择线路沿线现有空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施工便道应充分利用周边现有交通道路设置,杆塔、导线等施工材料尽可能布置于现有空地或植被较稀疏的地方,施工完成后塔基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应回填用于塔基周围土地平整,同时对输电线路的施工临时占地和塔基未固化的部分,根据原占地类型进行生态恢复,尽量保持与周围环境一致。(7)线路占用耕地应做好耕地耕作层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施工时要将耕作层剥离并采用上铺下盖等隔离措施单独堆放,塔基基础开挖完工后,尽快浇注混凝土,按照原有土层顺序进行回填,缩短裸露时间,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对临时占地进行场地平整和复耕。 施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管理规定执行,对于永久占用基本农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 (1)施工过程中合理布置,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尽量利用现有公路运输材料,合理布置临时占地。 (2)施工过程中严格管理,禁止乱占、乱伐、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除施工必须砍伐木及铲除植被外,不允许乱砍滥伐。 (3)塔基开挖时,进行表土剥离,再以表层土回填,使其恢复原有地形地貌,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以满足当地农业耕作要求。 (4)施工期电缆沟分段施工,表土合理堆放并回填。 (5)对于位于山地区域的杆塔,选择高低塔以及掏挖基础。山地塔设置截排水等保护措施。 (6)选择现有空地或植被较稀疏的地方布置牵张场和施工材料堆放场,施工结束后塔基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已就地回填并恢复绿化或原有土地使用功能。 (7)塔基开挖时,进行表土剥离,再以表层土回填,使其恢复原有地形地貌,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以满足当地农业耕作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管理规定。 | 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 已加强巡查和检查,确保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未出现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的情形。 |
水生生态 | / | / | / | / |
地表水环境 | (1)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避免雨季开挖作业。 (2)尽量选用商品混凝土。 (3)将物料、车辆清洗废水等集中,经过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 (4)基坑废水经沉淀静置后,上层水可回用于场地用水,下层水悬浮物含量高,设预沉池,沉淀去除易沉降的大颗粒泥沙,如有含油生产废水进入,则先经隔油处理,再与经预沉淀的含泥沙生产废水混合后集中处理。 (5)本项目线路所涉及的水体主要功能为农业灌溉用水,线路经过河流施工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①不在水中立塔; ②施工场地要尽量远离河道和水体,并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 ③施工时应先设置拦挡措施,后进行工程建设。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临时占地尽量远离水体,禁止在水体范围内取土和排放废水、固废; ④合理安排工期,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内容,避免雨季施工 | (1)施工场地周围设拦挡措施,避免雨季开挖作业; (2)线路施工产生的少量泥浆水经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回用,不外排;(3)将物料、车辆清洗废水等集中,经过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 (4)基坑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如有含油生产废水进入,则先经隔油处理,再与经预沉淀的含泥沙生产废水混合后集中处理; (5)线路经过长台溪支流时,不在水中立塔,施工场地要尽量远离河道和水体,施工时先设置拦挡措施,后进行工程建设。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临时占地尽量远离水体,禁止在水体范围内取土和排放废水、固废。合理安排工期,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内容,避免雨季施工。 | / | / |
地下水及 土壤环境 | / | / | / | / |
声环境 | (1)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2)施工单位应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 (3)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加强施工噪声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文明施工,最大程度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避免夜间施工,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 (4)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增大机械噪声的现象发生。 | (1)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设置围挡; (2)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 (3)施工时段安排合理,未夜间施工,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 (4)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保养。 | 选用表面光滑的导线,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线路保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 | 线路沿线声环境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
振动 | / | / | / | / |
大气环境 | (1)施工现场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遇到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开挖、 回填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2)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易起尘的材料尽量密闭存放,无密闭存放条件时应采用防尘土工布覆盖,防止扬尘污染; (3)建筑施工选用商品混凝土,由混凝土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混凝土拌合扬尘产生; (4)运输车辆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运输散体材料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避免沿途遗撒,进出施工场地,限速行驶、清洗车轮,不带泥上路; (5)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按照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6)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及时进行场地恢复,减少裸露地面。 | (1)施工单位对裸露地面采用了防尘网覆盖保护,在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未进行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2)材料转运与使用严格管理,规范操作,易起尘的材料的存放采取了防尘措施; (3)建筑施工采用了商品混凝土; (4)制定并执行了运输车辆行驶路线、防尘等措施,车辆进出施工场地清洗轮胎; (5)施工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妥善处置; (6)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场地恢复。 | / | / |
固体废物 | (1)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施工期间施工开挖的土石方统一堆放在临时堆土场,塔基和电缆施工开挖的土石方基本回填,余土就地平整作为绿化覆土,开挖后的土壤应按表层土在上的顺序堆放至塔基中间,用于植被恢复。 (3)施工期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做好建筑垃圾暂存点的防护工作,避免风吹、雨淋,尽量缩短垃圾暂存的时间。废弃的沙石、混凝土等应按当地相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回填或堆放,废包装物交有关部门回收利用,禁止将各种固体废物随意丢弃。 | (1)输电线路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已集中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施工开挖的土石方统一堆放,余土就地平整作为绿化覆土; (3)建筑垃圾按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分类处理,没有发生随意堆放、乱抛乱弃污染环境的情形。 | / | / |
电磁环境 | / | / | 保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 | 线路沿线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 |
环境风险 | / | / | / | / |
环境监测 | / | / | 按监测计划进行环境监测。 | 确保电磁、噪声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
其他 | / | / | 竣工后应及时验收。 | 竣工后应在3个月内及时进行自主验收。 |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570-****913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