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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2024-12-17
****分局
主动公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3#海****中心项目 | **市**县东陈乡仁义涂 | **** | **3#海上风电项目位于鹤浦镇东部海域,****中心离岸距离50千米,水深38-44米,场区面积约53.1平方千米。该项目是**市纳入《**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21-2035)》的省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规划装机容量45万千瓦,拟安装25台单机容量18兆瓦的风电机组,配套设置一座220千伏海上升压站、陆上计量站(即本工程:**3#海****中心项目)等其他附属工程。 | /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施工期: 陆生生态:严格按设计占地面积、样式要求开挖;缩小施工作业范围;施工材料有序堆放;对临时占地,施工完成后应尽快实施植被恢复。 地表水环境:施工期施工废水经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于洒水、绿化,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声环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计划安排在昼间;****中心施工先建围墙;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设备不用时应立即关闭。 大气环境:开挖土方集中堆放,采取围挡、遮盖措施,及时回填;定时洒水清扫;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密闭运输,不得沿途撒、漏。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别堆放,由环卫部门或施工单位送入环卫系统及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营运期: 陆生生态:裸露地表进行绿化或硬化处置。 地表水环境:****中心站内排水采用雨水、污水分流系统。建筑物屋面水、场地雨水由排水管排至站址东南侧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站址东南侧道路污水管网,****中心****处理厂处理。 声环境:选用低噪声的变压器,主变本体1m处声压级控制在67.9dB(A)以下,高压电抗器1m处声压级控制在75dB(A)以下,单台风机60dB(A)(1m处)以下;配电装置楼室内墙面采用吸声结构,进风口设置消声百叶,对风机安装消声器和吸声管道;变压器底部与承重基础间加垫隔振材料,防止噪声和振动的传播。 固体废物:站内设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至站外垃圾转运站;废弃蓄电池、事故废油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直接回收处置。 电磁环境:配电装置采用GIS设备和开关柜设备,所有设备和元件设计合理、安装精良、连接精密,尽量避免或减小了电晕和火花放电;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中心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设备,有效地降低工频电场强度;****中心附近高压危险区域设置警告牌;做好日常巡查和保养,****中心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 环境风险:主变下设集油坑、站内设事故油池,油池、油坑采取防渗措施,容量满足相关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4-****3520
通讯地址:****中心环保窗口(**港路30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