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高碑店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5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2-17
项目名称 | ****15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市下辖14个街镇:**街道、军城街道、东盛街道、北城街道、兴华路街道、方官镇、**镇、泗庄镇、辛立庄镇、东马营镇、辛桥镇、肖官营镇、张六庄镇、梁家营镇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17000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郑俊斌 |
联系人 | 杨迁 | 联系电话 | 198****0981 |
项目投资(万元) | 4543.02 | 环保投资(万元) | 6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6-30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拟在**市14个镇街约555户屋顶开发、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利用区域内闲置屋顶以“整体开发、分步实施”的模式建设,采用“屋顶分布式光伏”的建设形式,总容量约15MW,采用“全额上网”的并网模式。本项目不占用耕地,满足国家用地要求。项目建成后,每年可为电网提供清洁电能19449.01MWh。按照火电煤耗每度电耗标准煤301.5g,投运后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5863.88t,每年可减少CO2排放量约16105.62t、SO2排放量约1.94t、氮氧化物排放量约2.91t。此外,每年还可减少大量的灰渣及烟尘排放,节约用水,并减少相应的废水排放,节能减排效益显著。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时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 | ||
承诺:**** 郑俊斌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郑俊斌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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