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杭州鸿利木制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生物质颗粒新建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文件 |
1 | ****年产6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 | 萧环建[2024]181号 | 2024年12月 17日 | 详见附件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生态环境窗口)****5128
通讯地址:**区市心中路1069****中心B楼)四楼
附件:****项目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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