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GJ 驾驶室生产线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690496Q | 建设单位法人:赵明 |
陈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蔡家坡镇**大道与周五路交叉口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ZGJ 驾驶室生产线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蔡家坡镇**大道与周****公司北厂区) |
经度:107.****94260 纬度: 34.****8562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6-07 |
宝环岐函〔2021〕3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19-10-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446 |
90.2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6********690496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6********690496Q | 验收监测单位:**森美****公司 |
****0301MA6XG9A70X | 竣工时间:2022-06-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ZGJ驾驶室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省**市**县蔡家坡镇**大道与周****公司北厂区)。项目占地面积为3168m2,在现有厂房内建设ZGJ驾驶室生产线,厂房内设置2个机器人焊接工位,17个人工焊接工位,建成后,年产ZGJ驾驶室2000辆。 | 实际建设情况:****ZGJ驾驶室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省**市**县蔡家坡镇**大道与周****公司北厂区)。项目占地面积为3168m2,在现有厂房内建设ZGJ驾驶室生产线,厂房内设置2个机器人焊接工位,17个人工焊接工位,建成后,年产ZGJ驾驶室2000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6211 钢板进场后外协其他单位,冲压塑形成需要的规格,再次入场。 ①切割:将部分不符合规格的部件进行切割处理。此过程产生颗粒物、噪声。 ②焊接:将各部件组装,经机械手臂进行焊接处理,为了降低焊接工位温度,工位 设置焊接工位循环冷水系统。此过程产生颗粒物、废水、噪声。 ③打磨:人工使用角磨机对焊接点进行手工打磨处理。此过程产生颗粒物、噪声。 ④成品:组装完成后,成品 ZGJ 驾驶室存放于成品区。 | 实际建设情况:6211钢板进场后外协其他单位,冲压塑形成需要的规格,再次入场 ①切割:将部分不符合规格的部件进行切割处理。此过程产生颗粒物、噪声。 ②焊接:将各部件组装,经机械手臂进行焊接处理,为了降低焊接工位温度,工位设置焊接工位循环冷水系统。此过程产生颗粒物、废水、噪声。 ③打磨:人工使用角磨机对焊接点进行手工打磨处理。此过程产生颗粒物、噪声。 ④成品:组组完成后,成品ZGJ驾驶室存放于成品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为循环冷却系统废水,不外排。 (2)废气 项目切割、焊接、打磨工序于封闭厂房内,11个工位上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对切割、焊接、打磨工序过程产生的颗粒物进行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厂区颗粒物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因此,项目实施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建成运行后对厂界四周噪声昼间贡献值可满足 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应的 2 类区标准限值,敏感点南星村叠加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故项目建成后噪声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定点堆存,外售处理。 ②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设置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根据现场勘察及对项目生产工艺分析可知,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源头为切割废气、焊接废气、打磨废气。 (1)切割废气 经现场核查,项目切割工序于封闭车间内进行,同时采用集气罩+滤筒除尘器对切割过程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处理后的废气,车间北侧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车间南侧通过 15m高排气筒(P1)排放。 (2)焊接工序 经现场核查,车间北侧设置14个焊接工位,每个焊接工位由机器人手臂加集气罩对其焊接烟尘进行收集,共有14个带集气罩的机器人手臂,收集后经过管道输送至2号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车间南侧设置20焊接工位,每个焊接工位由机器人手臂加集气罩对其焊接烟尘进行收集,共有20个带集气罩的机器人手臂,收集后经管道输送至1号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3)打磨工序 经现场核查,项目打磨工序设置在单独的封闭打磨间内进行,封闭打磨间结构尺寸为18m×6m×6m,房顶设计6个集气格栅口,打磨间废气收集后经管道输送至2号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车间北侧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车间南侧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 2、废水 (1)经现场核查,本项目工人由厂区内原有项目调配,不新增工人,故不新增生活用排水。 (2)生产用水仅为电阻焊工位循环冷却水,该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核查电焊工位配置一套约2m×1m×1.5m的循环水设备。 3、噪声来源及防治设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切割、焊接、打磨、风机环保设备等运行噪声。设备均在车间内,经过车间隔音以及距离衰减,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在厂区门口设置垃圾桶1个,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处置。(2)一般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废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灰尘,灰尘产生量为79.328t/a,收集后定点堆存,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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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循环水设备 | / | 1、本项目工人由厂区内原有项目调配,不新增工人,故不新增生活用排水。2、生产用水仅为电阻焊工位循环冷却水,该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核查电焊工位配置一套约2m×1m×1.5m的循环水设备。 | 不外排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集气罩+滤筒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其他二级标准限值 | (1)切割废气 经现场核查,项目切割工序于封闭车间内进行,同时采用集气罩+滤筒除尘器对切割过程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处理后的废气,车间北侧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车间南侧通过 15m高排气筒(P1)排放。 (2)焊接工序 经现场核查,车间北侧设置14个焊接工位,每个焊接工位由机器人手臂加集气罩对其焊接烟尘进行收集,共有14个带集气罩的机器人手臂,收集后经过管道输送至2号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车间南侧设置20焊接工位,每个焊接工位由机器人手臂加集气罩对其焊接烟尘进行收集,共有20个带集气罩的机器人手臂,收集后经管道输送至1号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3)打磨工序 经现场核查,项目打磨工序设置在单独的封闭打磨间内进行,封闭打磨间结构尺寸为18m×6m×6m,房顶设计6个集气格栅口,打磨间废气收集后经管道输送至2号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车间北侧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车间南侧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 | 废气处理设施P1进口、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P1、废气处理设施P2进口、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P2各布设1个监测断面,共布设4个监测断面,测低浓度颗粒物,各布设1个监测断面,共布设4个监测断面,测低浓度颗粒物。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车间隔音、距离衰减、密闭厂房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切割、焊接、打磨、风机环保设备等运行噪声。设备均在车间内,经过车间隔音以及距离衰减,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 厂界四周各布设1个监测点位,共布设4个监测点位,连续监测2天, 每天昼间监测1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①一般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定点堆存,外售处理。 ②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设置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 |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在厂区门口设置垃圾桶1个,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处置。(2)一般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废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灰尘,灰尘产生量为79.328t/a,收集后定点堆存,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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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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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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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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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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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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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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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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