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普乐镇人民政府桂东县普乐镇齐云峰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县普乐镇齐云峰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7日
**** 的**县普乐镇齐云峰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县普乐镇齐云峰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3、委托代理编号:3064-****1217-45
4、采购项目预算:1,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1,000,000 | **县普乐镇齐云峰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1,000,000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提供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了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了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复印件加盖公章);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标准满足(湘建建【2020】208 号)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函;安全员提供了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9月-2024年11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社保缴费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2月17日 至2024年12月24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在**县沤江镇沤江路3号东华小区1栋127号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县沤江镇沤江路3号东华小区1栋127号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0:00(**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县沤江镇沤江路3号东华小区1栋127号
3、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0:00
4、开标地点:**县沤江镇沤江路3号东华小区1栋127号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县采购人
2、电话:189****2870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县普乐镇
(3)联系人:**县采购人
(4)邮 编:423500
(5)电 话:189****2870
(6)电子邮箱:****@QQ.com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居委会159号
(3)联系人:朱先生
(4)邮 编:423500
(5)电 话:191****6656
(6)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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