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长春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公示
按照《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137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长民发〔2024〕14号)要求,****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77家自愿报名参加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进行了评定,最终评选出33家一级以上养老机构,现将评**果公示如下(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
三级养老机构(5个):
****中心
**区广禾养老文化苑
绿****护理院
**市明珠养老院
****养护中心
二级养老机构(11个):
****开发区****服务中心
宽**幸福里康护之家
****办事处****中心
****开发区邻里之家养老院
**区赛诺老年公寓
**区祥和养老院
**区久泰乐园养老院
****服务中心
****护理院
****开发区养心苑养老院
**市宏祥老年公寓
一级养老机构(17个):
**县博远养老院
**区城****服务中心
**区****服务中心
****办事处****中心
**区莽****服务中心
******中心
****办事处****中心
****镇社****中心
****镇社****中心
**市淑丽养老院
****镇社****中心
榆****服务中心
****服务中心
榆****服务中心
******服务中心
二****护理院
******中心
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向****反映。电话0431-****5334。
****
2024年12月17日
初审:赵丹鹏 复审:张琳 终审:李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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