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行政审批局以**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靖行审备****643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中心电梯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社区。
2.2 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9282 平方米,** 1 ****农贸市场,总建筑面积约 1055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9750 平方米(一层建筑面积 2950 平方米,二、三层建筑面积均为 34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800 平方米。
2.3 服务范围:****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2.4 合同估算价:199.67万元。
2.5 供货期: 60 天。
2.6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排产款,同时中标单位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电梯设备发货前支付至合同价的80%,设备安装结束后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核验取得电梯合格证付至合同总价的 95%;项目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核验电梯合格证一年后付清余款;每次付款时均须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明;
3.1.2本项目推荐品牌:①日立****公司(HITACHI)②****公司(SMEC)③****公司(KONE)④蒂升****公司(TKE),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推荐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推荐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推荐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招标人书面同意书”的扫描件,否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1.3 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必须具有:****总局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
3.1.4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具有:
(1)****管理局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
(2)所代理(或经销)产品品牌制造商****管理局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
(3)所代理(经销商)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专项授权书;
注:①制造商与代理商(或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如同时参加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②如同一品牌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同时参加投标,取消该品牌所有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投标资格;
3.1.5 有效的国家****总局认可的检验单位出具的所投型号电梯(客梯、货梯及扶梯)整机《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含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3.1.6 本次招标所有电梯需为同一品牌。
3.2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否
3.3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注:3.3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4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市公共**交易目录外项目交易系统(http://218.****.198:8082/TPBidder/memberLogin)” 。
1、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目录外系统上发布。
2、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17日至 2024 年12月24日止。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7日09时00分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6.3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招标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在收到异议答复函后3日内,申请在**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园区北二环**侧 地 址:****广场七幢4层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陈益男
电 话: / 电 话: 189****3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