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面向科技界加强理论宣传工作,拟启动科技社团与创新文化理论阐释传播专项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申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科技社团与创新文化理论阐释传播专项。
二、采购需求
****开展科技社团与创新文化理论阐释传播专项包括:聚焦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开展系列重要论述摘编;搜集、选编科协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典型案例,切实反映科技群团思想政治引领的针对性实效性及其思想政治工作的理念创新、实践创新;系统梳理、汇编中国古代典籍中关于科学技术的经典文献篇目,挖掘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创新基因,强化中国古代科学文化探源。
三、主要工作内容和工作量
1.聚焦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编印科技创新、群众工作方面的系列重要论述摘编各1套,以内部资料形式刊印。
2.搜集、选编科协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典型案例,编著出版“****科协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相关主题书目1部。
3.系统梳理、汇编中国古代典籍中关于科学技术的经典文献篇目,挖掘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创新基因,强化中国古代科学文化探源,编著出版“典籍里的中国科技”相关主题书目1部。
四、申报单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开展图书编辑出版及相关工作所需的业务能力、专业团队和经验,能够提供开展工作必备的人才、物质等保障条件。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4.原则上不接受联合申报。
申报单位须提供证明其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申报无效。
五、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不超过人民币95万元
项目周期:2024年12月-2025年11月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重复申请,同等条件下,以往承担过宣传文化部项目、验收结果优良的单位优先。
(二)本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由宣传文化部组织实施。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整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将word文件和盖章PDF文件(电子版)报送至指定联系人邮箱,文件名一般为“申报单位+负责人+项目名称”;纸质版要求一式五份并胶装成册,并加盖封面公章、骑缝章及单位名称落款处公章。
1.项目申报书(附件),****科协网站(www.****.cn)“通知通告”下载填写,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必须在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后报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其他可以证明单位资质和能够胜任项目的材料。
(三)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对申报单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后,****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议,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协会网站公示评审结果。
七、其他要求
(一)项目实施
1.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
2.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二)项目变更
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专门就调整向宣传文化部上报,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并加盖公章,经宣传文化部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三)项目监督与验收
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宣传文化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中期检查、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中期报告、项目总结等资料。对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单位,宣传文化部将采取警告、通报、追缴经费等措施。
八、联系方式
****: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4612
电子信箱:xuanchuanchu@cast.****.cn
地址:**市**区**路3号
附件: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