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金牛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重新报批)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24MB****030B | 建设单位法人:汪金龙 |
奚立钱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庐****城管局六楼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国家级****示范区白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重新报批)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县**镇、**镇 |
经度:117.18104 纬度: 31.3450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14 |
环建审〔2024〕404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0417.35 |
605.85 | 运营单位名称:****政府、****政府 |
113********2722470、113********272167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
913********921135A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700MA2W47RJ8Y | 竣工时间:2024-09-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25frt3N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①镇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镇区面源及坑塘水系整治工程。②农业农村区:农田面源治理工程、农村坑塘水系整治工程和农村环境整治工程。③河流水系综合整治区:包括水土保持防护林建设工程、底泥处置及迹地恢复工程、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和河流湿地建设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①镇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镇区面源及坑塘水系整治工程。②农业农村区:农田面源治理工程、农村坑塘水系整治工程和农村环境整治工程。③河流水系综合整治区:包括水土保持防护林建设工程、底泥处置及迹地恢复工程、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和河流湿地建设工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包含镇区治理、农业农村区治理、河流水系综合整治等,涉及的施工项目主要有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混凝土施工、雨污水管网管道施工、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安装、清淤及底泥处理处置、植被建设、湿地植物种植等。工艺流程主要包括(1)土方工程:表层土方清基与削坡开挖、土方回填、土方开挖设备配置;(2)砂石垫层料填筑工程:砂石垫层料从附近砂石料场购买,采用8t自卸汽车运至施工地点,人工挑抬至坡面,人工进行平料;(3)浆砌块石工程:****石料厂购买,采用8t自卸汽车运至施工地点,人工搬运至砌筑位置,人工进行砌筑;砌筑所需的砂浆采用0.25m3砂浆搅拌机拌和,人工挑抬至砌筑点;(4)混凝土工程:混凝土运输、混凝土浇筑;(5)雨污水管网管道工程:明挖施工、顶管施工;(6)清淤工程:排干清淤;(7****泵站工程:拆除工程施工、土方工程、基础处理换填土施工、砼及钢筋砼施工、砌石工程施工、金属结构、闸门安装工程施工;(8)林草、绿化工程:平整场地→覆种植土→种植植物→养护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包含镇区治理、农业农村区治理、河流水系综合整治等,涉及的施工项目主要有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混凝土施工、雨污水管网管道施工、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安装、清淤及底泥处理处置、植被建设、湿地植物种植等。工艺流程主要包括(1)土方工程:表层土方清基与削坡开挖、土方回填、土方开挖设备配置;(2)砂石垫层料填筑工程:砂石垫层料从附近砂石料场购买,采用8t自卸汽车运至施工地点,人工挑抬至坡面,人工进行平料;(3)浆砌块石工程:****石料厂购买,采用8t自卸汽车运至施工地点,人工搬运至砌筑位置,人工进行砌筑;砌筑所需的砂浆采用0.25m3砂浆搅拌机拌和,人工挑抬至砌筑点;(4)混凝土工程:混凝土运输、混凝土浇筑;(5)雨污水管网管道工程:明挖施工、顶管施工;(6)清淤工程:排干清淤;(7****泵站工程:拆除工程施工、土方工程、基础处理换填土施工、砼及钢筋砼施工、砌石工程施工、金属结构、闸门安装工程施工;(8)林草、绿化工程:平整场地→覆种植土→种植植物→养护管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优化占地和布局,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边界,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水土保持及动、植物保护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保护好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和地形地貌。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细化环境保护设施,确保工程设计、实施科学合理。加强管理,规范施工。避免在降百期间挖填土方,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坑塘整治、河道开挖、筑堤、清淤时,应在施工区域周边设回堰,清出的淤泥及时送堆场堆存,淤泥堆场周边应设导流沟和废水收集池进行沉淀;剥离的表土应分类堆存并用于植被、绿化。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二)加强废气污染控制。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施工临时场地等工程不得设置在保护目标的上风向,应远离居民点、学校、水体等环境敏感目标。对施工场地、堆土场、施工道路、运输车辆行驶等产生扬尘环节(点),要采取封闭围挡、遮盖、洒水、冲洗等抑尘措施,减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水环境安全。涉水施工应当设置围堰,尽可能选择枯水期、避开丰水期,及时清理施工 废渣,防止淤塞河道,减少对水体影响。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用作 农肥不外排;****处理厂****处理厂污水处理厂 的污水在现有工艺新增“混凝沉淀+反硝化滤池”工艺,废水排放达到《****处理厂及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表2中I类标准;****处理厂尾水湿地扩建,出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 (四)合理布局产噪设备的位置,加强现场管理,有效抑制施工期噪声污染。对施工场地的产噪设备应采取降噪、减振等有效措施,对施(工场地附/近的敏感目标设置移动式声屏障等隔声设施,减媛焉云的噪声影响。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污水处理厂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数的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 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施工期做好土石方平衡,施工中产生的渣土、建筑垃圾等必须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清淤的河道底泥运至淤泥堆场进行处置,不得弃于河道,污染地表水。生活垃圾应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工程结束后,要及时对临时占地、临时道路等进行土地 平整和植被恢复,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护坡、堤岸等种植的植物应采用当地适生物种,确保生物安全;加强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保证植被恢复的成活率。 | 实际建设情况:(一)已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优化占地和布局,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边界,并严格做好水土保持及动、植物保护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保护好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和地形地貌。工程设计合理、环境保护设施科学。已加强管理,规范施工。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坑塘整治、河道开挖、筑堤、清淤时,在施工区域周边设回堰,清出的淤泥及时送堆场堆存,淤泥堆场周边设导流沟和废水收集池进行沉淀;剥离的表土分类堆存并用于植被、绿化。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二)已加强废气污染控制。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施工临时场地等工程不设置在保护目标的上风向,远离居民点、学校、水体等环境敏感目标。对施工场地、堆土场、施工道路、运输车辆行驶等产生扬尘环节(点),采取封闭围挡、遮盖、洒水、冲洗等抑尘措施,减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三)已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水环境安全。涉水施工应设置围堰,选择枯水期、避开丰水期,及时清理施工废渣,防止淤塞河道,减少对水体影响。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处理厂****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在现有工艺新增“混凝沉淀+反硝化滤池”工艺,废水排放达到《****处理厂及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表2中I类标准;****处理厂尾水湿地扩建,出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 (四)已合理布局产噪设备的位置,加强现场管理,有效抑制施工期噪声污染。已对施工场地的产噪设备采取降噪、减振等有效措施,对施(工场地附/近的敏感目标设置移动式声屏障等隔声设施,减缓施工的噪声影响。污水处理厂使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 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已在施工期做好土石方平衡,施工中产生的渣土、建筑垃圾等 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清淤的河道底泥运至淤泥堆场进行处置,不得弃于河道,污染地表水。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工程结束后,已要及时对临时占地、临时道路等进行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护坡、堤岸等种植的植物应采用当地适生物种,确保生物安全;加强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保证植被恢复的成活率。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将有关环保措施和要求纳入项目招投标文件和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内容,一并进行管理,确保相关措施落实到位。 | 实际建设情况:已将有关环保措施和要求纳入项目招投标文件和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内容,一并进行管理,并确保相关措施落实到位。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2775 | 0 | 0 | 0 | 1.278 | 1.278 | |
0 | 0.7446 | 0 | 0 | 0 | 0.745 | 0.745 | |
0 | 0.1774 | 0 | 0 | 0 | 0.177 | 0.177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镇、****处理厂提标改造 | 《****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处理厂Ⅰ级标准(未作规定指标执行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在现有污水处理工艺基础上增加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滤池 | 在验收监测期间,**镇、****处理厂尾水排放满足《****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处理厂Ⅰ级标准(未作规定指标执行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
2 | ****处理厂尾水湿地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 | ****处理厂尾水湿地,设计水量1000m3/d | 在验收监测期间尾水湿地出水水质满足地表水IV类标准 | |
3 | 一体化设施 | **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DB343527-2019)中的一级B标准 | **镇部分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 | 在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可以达到**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DB343527-2019)中的一级B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厂废气处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 污水处理厂的恶臭气体:水洗+光催化+15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厂废气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厂选用低噪声设备, 采取隔声、减震、降噪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污水处理厂使用低噪声设备, 采取隔声、减震、降噪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子****处理厂****处理厂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0~58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39~45dB(A),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数值均低于60dB(A),夜间噪声数值均低于50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施工期做好土石方平衡,施工中产生的渣土、建筑垃圾等必须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清淤的河道底泥运至淤泥堆场进行处置,不得弃于河道,污染地表水。生活垃圾应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已在施工期做好土石方平衡,施工中产生的渣土、建筑垃圾等 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清淤的河道底泥运至淤泥堆场进行处置,不得弃于河道,污染地表水。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优化占地和布局,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边界,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水土保持及动、植物保护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保护好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和地形地貌。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细化环境保护设施,确保工程设计、实施科学合理。加强管理,规范施工。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坑塘整治、河道开挖、筑堤、清淤时,应在施工区域周边设回堰,清出的淤泥及时送堆场堆存,淤泥堆场周边应设导流沟和废水收集池进行沉淀;剥离的表土应分类堆存并用于植被、绿化。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 已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优化占地和布局,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边界,并严格做好水土保持及动、植物保护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保护好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和地形地貌。工程设计合理、环境保护设施科学。已加强管理,规范施工。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坑塘整治、河道开挖、筑堤、清淤时,在施工区域周边设回堰,清出的淤泥及时送堆场堆存,淤泥堆场周边设导流沟和废水收集池进行沉淀;剥离的表土分类堆存并用于植被、绿化。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
表7 风险设施
1 | 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施工规程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防止工程安全事故带来的环境污染与破坏。 | 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施工规程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防止工程安全事故带来的环境污染与破坏。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工程结束后,要及时对临时占地、临时道路等进行土地 平整和植被恢复,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护坡、堤岸等种植的植物应采用当地适生物种,确保生物安全;加强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保证植被恢复的成活率。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工程结束后,已要及时对临时占地、临时道路等进行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护坡、堤岸等种植的植物应采用当地适生物种,确保生物安全;加强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保证植被恢复的成活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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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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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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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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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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