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02MAC9A91R3B | 建设单位法人:卢生华 |
韩占祖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七里店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服务中心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514-Q8514-老年人、残疾人养护服务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区七里店村 |
经度:102.35449 纬度: 36.4740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12-29 |
东环〔2017〕35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2024-09-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60 |
60 | 运营单位名称:**** |
****0202MAC9A91R3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3100MA759LN82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3100MA7535EA5J | 竣工时间:2018-09-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18DV2fb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该项目位于**区七里店,建设级别为二级残疾人康复机构,设置康复设施床位共计98张。总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建设主要内容为:主体工程为连体综合服务楼一幢,主****服务中心、康复中心、****中心、****中心、盲人摩科、****服务大厅、假肢装配部、残疾人功能训练等;公共工程包括供水、排水、供电、供暖等;环保工程包括化粪池、燃气锅炉、设备隔声减震、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及绿化。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位于**区七里店,建设级别为二级残疾人康复机构,设置康复设施床位共计98张。总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建设主要内容为:主体工程为连体综合服务楼一幢,主****服务中心、康复中心、****中心、****中心、盲人摩科、****服务大厅、假肢装配部、残疾人功能训练等;公共工程包括供水、排水、供电、供暖等;环保工程包括燃气锅炉、设备隔声减震、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及绿化。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主体为残疾人服务和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所接待患者对象均为残疾人,残疾人入院后,通过制定康复方案,对病情较轻者开药后病人出院,对需要进行住院治疗的患者,安排患者住院进行长期观察治疗,待病人病情稳固后,达到出院要求时病人出院。 本项目受地域以及技术条件限制,治疗方法不同于大型综合康复机构,康复中心不设化验、CT、放射科、心电图室、脑电图室以及手术室等,主要为教育、按摩、运动及培训康复治疗。包括对残疾人的康复理疗: 1.康复训练:肌力、耐力、关节活动度、平衡、步行等训练和牵引疗法。 2.电疗、透热治疗、光疗技术。 3.针灸、按摩等传统疗法。 4.低视力康复:提供低视力检查、助视器验配、视功能训练及助视器供应等服务。 临床科室主要有肢体残疾人康复科、听力残疾人康复科、中老年人康复科和残疾人预防保健科等;结合残疾人辅助器具进行功能训练和传统的康复治疗,家庭康复的环境改造指导,简易运动治疗和作业治疗器具、矫形器、助行器、自助具的制作和训练指导。为广大残疾人用周边需要康复的人群提供康复服务。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主体为残疾人服务和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所接待患者对象均为残疾人,残疾人入院后,通过制定康复方案,对病情较轻者开药后病人出院,对需要进行住院治疗的患者,安排患者住院进行长期观察治疗,待病人病情稳固后,达到出院要求时病人出院。 本项目受地域以及技术条件限制,治疗方法不同于大型综合康复机构,康复中心不设化验、CT、放射科、心电图室、脑电图室以及手术室等,主要为教育、按摩、运动及培训康复治疗。包括对残疾人的康复理疗: 1.康复训练:肌力、耐力、关节活动度、平衡、步行等训练和牵引疗法。 2.电疗、透热治疗、光疗技术。 3.针灸、按摩等传统疗法。 4.低视力康复:提供低视力检查、助视器验配、视功能训练及助视器供应等服务。 临床科室主要有肢体残疾人康复科、听力残疾人康复科、中老年人康复科和残疾人预防保健科等;结合残疾人辅助器具进行功能训练和传统的康复治疗,家庭康复的环境改造指导,简易运动治疗和作业治疗器具、矫形器、助行器、自助具的制作和训练指导。为广大残疾人用周边需要康复的人群提供康复服务。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施工期: (1)加强施工期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具体落实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对施工现场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必须对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进行场地硬化;必须对各类建筑材料堆放场地全部采取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施工开挖场地采取湿法作业,施工开挖场地洒水率、出工地运输车辆车轮车身冲洗率均达100%;必须严格限制施工场地车辆行驶速度。 (2)落实施工期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少量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的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的生活废水设环保水冲厕所,配套防渗化粪池,定期由吸污****处理厂处理。 (3)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并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必要的减噪防护。 (4)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少量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填埋场安全处置。施工期的****城管局指定地点安全处置。 (5)项目施工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必须将各项环保措施纳入到设计、招投标和施工承包合同之中,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运营期: (1)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食堂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由化类池预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地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要求,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 (2)加强运营期的废气防治措施。运营期锅炉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运营期食堂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11)小型相关要求;地下车库设机械排风兼排烟系统强制通风换气,车库内设专用排气简,同时利用道路绿化带对废气进行吸收。 (3)项目建成运营后,****中心北侧的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北侧厂界种植降噪绿化带,****中心主要建筑物安装降噪隔声窗。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定点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处理场统一处置;建设单位与就近的专业餐厨垃圾回收、处置企业签订处置协议,确保餐厨垃圾和隔油池油脂均能合理处置;过期药品应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的要求合理收集,设置专门的废弃药物收集仓库,委托专人管理,同时与相关废弃药品回收单位签订回收协议,确保其能合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 (1)施工期间,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对现场采取遮挡措施有效减缓了施工噪声和二次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筑材料按要求分类堆放;场地开挖及车辆冲洗均按要求执行到位。 (2)施工期间产生的所有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降尘,未外排;其余生活污水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3)施工期间所有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隔音、降噪及减振措施,严格要求进出施工车辆限速行驶,严格落实严禁夜间施工。 (4)施工期间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分类安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城管局指定地点安全处置。 (5)项目施工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将各项环保措施纳入到设计、招投标和施工承包合同之中,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运营期: (1)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食堂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由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监测结果表明各污染因子满足《污水排入城镇地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限值要求,粪大肠菌群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2限值。 (2)锅炉废气经过8m专用排气管道分别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后由高度为15m的专用烟道排放;地下车库设机械排风兼作排烟系统强制通风换气,车库内设专用排气筒,同时利用道路绿化带对废气进行吸收。根据监测结果表明,锅炉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11)小型相关要求。 (3)项目建成运营后,****中心北侧的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已在项目北侧厂界种植降噪绿化带,****中心主要建筑物安装降噪隔声窗;厂界内进出车辆严格按照限速标识行驶,对停车场强制抽风系统进行消音、隔声、减振等处理。根据监测结果表明,噪声排放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已定点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由**致和****公司****公司统一收集处理;餐余垃圾由**致和****公司****公司定期收集转运至海****发电厂统一处理,确保餐厨垃圾和隔油池油脂均能合理处置;过期药品应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的要求合理收集,设置专门的废弃药物收集仓库,由**纬峰****公司****公司集中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27.5 | 0 | 0 | 0 | 27.5 | 27.5 | |
0 | 3 | 0 | 0 | 0 | 3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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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203 | 0 | 0 | 0 | 0.02 | 0.02 | / |
0 | 0.88 | 0 | 0 | 0 | 0.88 | 0.88 | / |
0 | 0.0821 | 0 | 0 | 0 | 0.082 | 0.08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油水分离设施、1座60m3的化粪池 | 《污水排入城镇地下水道水质标准》(GB 13271-2014) | 二氧化氯发生器、油水分离器、1座60m3的化粪池 | 监测结果表明,废水中CODCr、BOD5、pH、悬浮物、动植物油、氨氮排放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限值;粪大肠菌群数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2限值。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烟,每个防烟分区面积不超过2000㎡划分,每个防烟分区排烟量6次计算,车库排风量5次;采用燃气热水锅炉,锅炉排气筒高度为8m;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排气筒高度为15m。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11)小型要求 | 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烟,每个防烟分区面积不超过2000㎡划分,每个防烟分区排烟量6次计算,车库排风量5次;采用燃气热水锅炉,锅炉排气筒高度为8m;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排气筒高度为15m。 | 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燃气锅炉标准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中规定的限值,且油烟净化设备净化效率达到89.87%。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控制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震、独立设备间、隔声等降噪措施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 控制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震、独立设备间、隔声等降噪措施 |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定点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处理场统一处置;建设单位与就近的专业餐厨垃圾回收、处置企业签订处置协议,确保餐厨垃圾和隔油池油脂均能合理处置;过期药品应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的要求合理收集,设置专门的废弃药物收集仓库,委托专人管理,同时与相关废弃药品回收单位签订回收协议,确保其能合理处置。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已定点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由**致和****公司****公司统一收集处理;餐余垃圾由**致和****公司****公司定期收集转运至海****发电厂统一处理,确保餐厨垃圾和隔油池油脂均能合理处置;过期药品应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的要求合理收集,设置专门的废弃药物收集仓库,由**纬峰****公司****公司集中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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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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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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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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