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5年**县送戏下乡(睦剧)采购项目
标的名称:2025年**县送戏下乡(睦剧)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5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丰富基层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根据《关于高质量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省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21〕64号)相关要求,拟实施2025年“送戏下乡”文化**工程,向全县基层单位送戏下乡(睦剧)110场,即2025年上半年55场,2025年下半年55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5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睦剧,又称**“三角戏”,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是在**这块文化沃土孕育发展起来的一支艺术山花,凝聚了**人民百年来的生活智慧和审美情趣,唱跳间满是**特色风土人情,是**特有的地方戏曲剧种,具有极高的保护和传承价值。
****历史久、底蕴厚。1952年,**县****剧团。1989****剧团撤销后,有60多位睦剧艺人自发组织起睦剧艺社。2015年12月,****政府、相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和帮助下,****正式挂牌成立,是目前县内仅有的拥有固定班底****剧团。
由此,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为2025年**县送戏下乡(睦剧)项目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县千岛湖镇炉峰路13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以加盖公章的书面形式送达****。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郑小青
联系电话:0571-****8755
传 真:/
地 址:**省**市**县千岛湖镇珍珠大道136号
2.****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政府****中心(**)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1-****0218,0571-****7671
传 真:
地 址:**市上**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表.jpg (422.7 KB)
单一来源公示.docx (16.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