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锦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和转运中心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300MA5H41WA1Y | 建设单位法人:高小华 |
汤慧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社区观平路216号海神工业区厂房一整套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危****中心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社区观平路216号海神工业区厂房一整套 |
经度:114.07293 纬度: 22.71572 | ****机关:****环境局**管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7-04 |
深环**批〔2022〕0000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2-0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0300MA5H41WA1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914********131251C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0300MA5FB6KP84 | 竣工时间:2023-04-05 |
2023-04-06 | 调试结束时间:2023-04-07 |
2024-10-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index/article/index.html?artid=42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危****中心项目属于**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人员规模:项目劳动定员为11人,项目内不设食宿。工作制度:员工日工作10小时,全年工作350天。项目选址位于**市**区观湖街道海神工业区B8栋,租用的厂房为一栋独栋1层仓库,层高5m,东面和南面为海神工业区其他厂房,西侧为山体,北侧为工业区道路。本项目仓库共1层,在东南侧设置装卸区,危废贮存区沿仓库北侧和南侧设置,仓库中间设置搬运通道,应急池位于仓库内部东南侧地下。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工艺流程主要为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和外运至下游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本项目收集的危险废物火灾类别全部为丙丁戊类,无甲类和乙类的危险废物。 1、本项目贮存的废物进入车间贮存过程中保持原密封包装状态,不需打开、更换包装或拼装,不输入输出物料。危险废物从产废单位运输至本项目贮存和从本项目运输至下游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置的过程中均使用同一个包装容器,即同一个包装容器即可完成运输与收集。 2、危险废物卸车:厂外收集的各种危险废物经专用危废运输车辆运至本项目装卸区,通过电动叉车将各类危废分别运输至固定位置进行贮存。 危险废物装车:危险废物从各个贮存区域通过电动叉车运输至专用危废运输车辆中,再外运至下游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经植物吸收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去向为大气环境 | 实际建设情况:与非重大变更报告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竣工后,企业应组织环评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竣工验收单位、监测单位等对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自主验收并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项目运营过程需制定危险废物贮存台账,并定期开展污染源监测等;编制《企业实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经专家****管理部门备案。 | 实际建设情况:已按要求完成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044 | 0 | 0 | 0 | 0.004 | 0.004 | |
0 | 0.011 | 0 | 0 | 0 | 0.011 | 0.011 | |
0 | 0.001 | 0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16 | 0 | 0 | 0 | 0.016 | 0.01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植物吸收液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去向为大气环境 | 项目有组织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执行表一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要求; 厂区内无组织NMHC(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房自带隔音门窗 |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 厂房自带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1)项目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置于垃圾桶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2)本项目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 (3)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贮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运走处置。 | 已落实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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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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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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