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工程塑料5500吨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工程塑料5500吨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三角镇**村进源路107号之二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36****6979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年产工程塑料5500吨扩建项目位于**市三角镇**村进源路107号之二,****中心经纬度:东经E113°29′23.433″,北纬N22°41′24.682″。项目用地面积为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4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主要主要从事工程塑料的生产,项目年产:年产聚酰胺工程塑料4000吨,聚苯醚工程塑料1500吨。
****于2024年4月委托****对该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 2024年 04月17****环境局批复(中(角)环建表[2024]0015号)。于2020年7月23日申办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项目开工日期为 2024 年04月18日,竣工日期为 2024年10月8日,调试日期为2024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8日止,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二、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一)废水
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市三****公司处理后排放。
冷却废水通过污水池收集定期转移**市****公司处理。
(二)废气
熔融挤出过程采用在密闭车间收集,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米烟囱高空排放,设计处理风量为27500m3 /h,共设置1个排放口,排放口编号为:FQ-010450。
(三)噪声
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原材料、成品运输过程产生交通噪声,通风设备等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为了将噪声对周边影响降到最低,特采取以下防治降噪措施:
(1)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本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生产设备运行时间控制在8:00-17:00之间。
(2)对生产车间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做好减振、隔声措施,利用厂房墙体、门窗和厂内建筑物进行阻隔,在原材料的搬运过程中,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
(3)车间周围和厂区内已落实加强绿化建设,起到辅助吸声、隔声作用。
(四)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一般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普通包装袋等,已建设一般固废堆放场地,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定期交由******公司处理。
3、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饱和活性炭、沾有机油的废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已建设危危险废物贮存仓(约10平方米),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GB 18599-2001)第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中相关要求统一转移给**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公司处理。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验收报告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5年01月15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梁工
联系电话:135****7148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