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八桥镇"康桥驿站"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公告中
八桥镇"康桥驿站"****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竞采公告(服务类)
(竞采编号:****)
****(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八桥镇"康桥驿站"****社区康复服务项目(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100000 元)
包1
包合计:100000 元
采购目录: 城市服务-社会服务-社会工作服务 需求描述: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主要解决八桥****社区康复中存在的问题。具体包括: 1.基于个人层面存在的问题。患者在康复期间,由于自身的原因而导致病情复发。许多精神疾病患者存在对药物副作用的恐惧心理,往往自作主张减少药量或者拒绝吃药。缺乏对疾病知识的基本了解,没有健康和规律的生活方式,对自己的疾病存在大量负面消极的评价,内心痛苦、害怕焦虑、忧郁,认为自己的病治不好,给家人带来极大的负担,同时不愿与他人交往,自卑、无助和绝望感强烈。 2.基于家庭结构层面存在的问题。家庭是帮助疾病患者恢复或痊愈最为重要的微观环境系统,也是极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以往的研究表明,精神疾病给家庭带来多方面的影响。经济方面的压力,表现为家庭支出增加,家庭成员为照顾患者停止或较少工作从而使收入减少。社会方面的压力,如正常的人际交往受阻或断裂、害怕被歧视或担心患者伤人、人际交往萎缩、亲朋的远离等。来自社会污名化所造成的家庭成员的心理压力,如耻辱感、自卑感、自责感、自罪感等。基于这些原因,患者家庭系统面临的问题会反射到与患者的关系处理中,引发家庭环境系统失衡,不利于患者的病情恢复。 (二)、建设内容 1、项目投入、服务产出和成果要求 1.1投入项目工作服务团队: (1)精神科医师和康复师团队。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在康复室坐诊,为患者进行医疗服务。工作补贴从项目人员经费里支出。 (2)心理咨询师团队。采取定期****活动室接待需要进行心理治疗和咨询的服务对象。工作补贴从项目人员经费里支出。 (3)专兼职社会工作者2名。具备社会工作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助理社工师及以上资质,****活动室办公,提供社工常规服务,协调团队协作工作。工资和社保费从项目人员经费里支出。 (4)项目志愿者若干。根据项目执行情况招募志愿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志愿者补贴从项目活动经费里支出。 2、****工作站。****党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作站的各项建设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完善社工站必要的场景设置,制定社工站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完善镇社工站社会工作服务清单,制定社工站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和进度计划。 3、推动社工室平台建设。****镇社工室平台的规范化制度,并指导制度上墙和执行,指导完善社工室服务清单,梳理特色亮点服务。指导社工室标准化建设、制定社工室工作职责、年度任务和考核办法。指导社工室开展服务。 4、项目可量化的服务产出。本项目(一年)将完成210份的服务对象建档,10例个案工作,6个小组工作,8个社区活动,160份以上的问卷调查,1份调研报告,1份年度服务方案,1份项目成果汇报资料、1支由心理咨询师、康复师、护士、****服务队伍,2次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等。 5、****工作站信息传送。编辑报送季度进度报告、督导报告、评估报告。 6、协助镇完成上级交办的社会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其他 1.服务需常态化开展,项目一旦承接,不得以任何借口撤场,中断服务。 2.项目执行期内,专业人员调整不应超过两次,且社工服务人员学历及职称需与项目采购配置要求一致。若出现上述情况,将在项目末期评估时进行扣分处理。 3.项目实施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及借口向服务对象再次收取服务费用。 4.资金的使用需严格按照《****民政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渡民发〔2019〕36号)、《****民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渡民发〔2020〕42号)要求执行。 5.项目监管要求 5.1.八桥镇为项目监管主体,项目实施方按月向监管主体报告项目实施计划。较大的实施成果以简报形式上报,监管主体有权以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展开督查,督查情况与项目实施目标不一致的,有权责令项目实施方整改,3次以上提醒整改不到位的,有权终止项目实施。 5.2.项目执行期内,若查实执行机构资质造假,合同即行终止,并追回项目资金。 5.3.执行期内开展项目中、末期绩效评估,末期评估为不合格等次,不予拨付项目尾款。同时取消项目执行单位次年的项目申报资格。 6.项目结项要求 按照项目方案执行项目,达成预期目标,****民政局组织的评估,合格等次可结项,并在项目末期验收的同时提供3000至5000字的项目经验总结1份。 7.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条及网上竞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8.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展开 | ¥100000 | 1(项) | ¥100000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4-12-20 09: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12-20 11:0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详见标书
2、文件上传说明:详见标书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365 天
2、实施地点:**市市辖区**区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本次竞采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培训、保险、税费等人工费、材料费等全部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的付款方式。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手机:
186****4696
联系座机:
023-****5599
在线咨询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唐老师
联系座机:
023-****5281
八、采购文件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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