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市**县城乡公交一体化达标县创建项目镇村公交站台牌三期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现进行公开询价,具有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内容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项目名称:**市**县城乡公交一体化达标县创建项目镇村公交站台牌三期项目。
1.2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拟采购电子站牌硬件等和5年免费维保,详见“第四章 技术规范书”。
1.3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1.4本次采购中选成交1家供应商,份额为100%。
1.5★预算金额不超过****000元(设备销售费),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将被否决应答。
二、资格审查方式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2.1应答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2 应答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或承诺,并加盖公章)。
2.2.3应答人必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60万元,产品业绩以合同或框架生效之日起计算。如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和订单复印件。合同(订单)关键页必须体现:合同(订单)名称、服务内容、合同(订单)金额、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4应答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承诺其在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安装,并能顺**过验收,如未能达成以上承诺内容,将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和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间:**时间2024年12月17日12:00至2024年12月20日12:00。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时间2024年12月17日12:00至2024年12月20日12:00,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邮箱、报名项目名称、标段等信息)原件扫描、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资料费转账截图发至邮箱****@139.com获取采购文件。
询价文件售价: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或报名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的投标人将无法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1、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7日08时30分,地点为**市**西路53号综合楼1003开标室;本次唱价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邀请应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仅在(http://www.****.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发布的内容为准。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发布的文本为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详细地址:**省**市**西路53号
联系人:徐必松
联系电话:158****5655
电子邮件:****@139.com
七、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http://www.****.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八、附加项目
8.1 处罚规定
对于存在与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弄虚作假行为的厂商,根据招投标法规定,将对其做如下处罚:
8.1.1取消其应答报名资格;如成交,取消成交资格;
8.1.2如已提交保证金,则扣除全部保证金。
8.2 询价文件购买
8.2.1供应商请在采购文件售卖期间,将资料费150元转账汇入**汇诚****公司账户,并备注项目名称。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汇诚****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分行
账号:932********3578902
行号:403****00014
8.2.2缴纳完成后请将支付成功截图发至邮箱****@139.com,收到核对无误后,将通过****@139.com发送询价文件。
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