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类型:拍卖-公告 | 所属行业:其他物资 |
所在区域:**-** | 价格:报价/竞价 |
拍卖时间:2024-12-19 | 发布时间:2024-12-04 |
开拍时间:2024-12-1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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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拍卖(第二次)**省**市**市**镇魏庄村规划一路东侧、规划二路西侧的土地使用权及附属物的公告
****将于2024年12月19日10时至2024年12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法院账户名:****,法院主页网址:sf.****.com/0371,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省**市**市**镇魏庄村规划一路东侧、规划二路西侧的土地使用权及附属物(附属物详见《评估报告》估价对象概况及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豫(2024)**市不动产权第****461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为2017年1月31日起至2087年1月30日止,宗地面积16795.53平方米,详见《调查表》《评估报告》。
执行依据文号:(2024)豫0108民初4949号民事调解书;拍卖裁定文号:(2024)豫0108执3563号之一执行裁定。
起拍价:****4115元,保证金:500万元,增价幅度:1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3个工作日前向****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之日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司法拍卖所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可先行垫付依法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凭****法院从****人民法院成交确认裁定送达后30日内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及凭****法院申报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款,未在30日内办理以上手续的,则原产权人负担的税费则由买受人另行主张,本院不再负责从成交款项中支付该税款)。对可能存在的、拍卖人没有预见的欠缴税、费及标的物本身所产生的欠款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如需登报注销产权证的(房产证、土地证及契证),该登报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处置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要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由被执行人依法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买3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网上成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缴纳,****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开户银行:****银行****公司****路支行,账号:622********93068463)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317-****1226
看样电话:138****428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71-****1134张老师
淘宝技术咨询:400-****-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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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人民法院, 豫高法[2018]190号文,****法院关于印发《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第十八条
1、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处理。
2、买受人反****人民法院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3、恶意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差价等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不足部分,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物情况摘录自(豫)佳源[2024](估)字第A091号评估报告) | ||
拍品名称 | **省**市**市**镇魏庄村规划一路东侧、规划二路西侧的土地使用权及附属物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
拍品所有人 | ****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9月11日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豫0108民初4949号民事调解书 | |
拍卖裁定文号 | (2024)豫0108执3563号之一执行裁定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被法院查封 |
抵押 | 无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标的物介绍 | 拍卖对象为**省**市**市**镇魏庄村规划一路东侧、规划二路西侧的土地使用权及附属物,附属物为基坑及支护、板房、水井等。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为豫(2024)**市不动产权第****461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为2017年1月31日起至2087年1月30日止,宗地面积16795.53平方米,详见评估报告。 | |
特别提醒 | 1.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 |
2.本次司法拍卖所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可先行垫付依法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凭****法院从****人民法院成交确认裁定送达后30日内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及凭****法院申报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款,未在30日内办理以上手续的,则原产权人负担的税费则由买受人另行主张,本院不再负责从成交款项中支付该税款)。对可能存在的、拍卖人没有预见的欠缴税、费及标的物本身所产生的欠款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如需登报注销产权证的(房产证、土地证及契证),该登报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 ||
3.请于竞拍前认真阅读拍卖公告信息及评估报告,建议提前咨询或看样。 |
拍卖须知
****将于2024年12月19日10时至2024年12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法院账户名:****,法院主页网址:sf.****.com/0371——****法院页面:https://sf.****.com/court_list.ht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省**市**市**镇魏庄村规划一路东侧、规划二路西侧的土地使用权及附属物(附属物详见《评估报告》估价对象概况及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豫(2024)**市不动产权第****461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为2017年1月31日起至2087年1月30日止,宗地面积16795.53平方米,详见《调查表》《评估报告》。
执行依据文号:(2024)豫0108民初4949号民事调解书;拍卖裁定文号:(2024)豫0108执3563号之一执行裁定。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3个工作日前向****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因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在竞买3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上成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公司****路支行,账号:622********93068463),并在付清余款后的三****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地址:**市绿源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三十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司法拍卖所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可先行垫付依法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凭****法院从****人民法院成交确认裁定送达后30日内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及凭****法院申报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款,未在30日内办理以上手续的,则原产权人负担的税费则由买受人另行主张,本院不再负责从成交款项中支付该税款)。对可能存在的、拍卖人没有预见的欠缴税、费及标的物本身所产生的欠款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如需登报注销产权证的(房产证、土地证及契证),该登报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处置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要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由被执行人依法负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
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71-****122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71-****1134张老师
淘宝技术咨询:400-****-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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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