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宁德市民政局救助救灾业务用房项目拟按现状认定并给予规划条件核实的批前公示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宁自然资告〔2024〕145号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2024-11-27
标 题: ********民政局救助救灾业务用房项目拟按现状认定并给予规划条件核实的批前公示
有 效 性: 有效
********民政局救助救灾业务用房项目拟按现状认定并给予规划条件核实的批前公示
宁自然资告〔2024〕145号
****民政局救助救灾业务用房项目位****指挥中心北侧,该项目于2019年7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0046号),现已建设完成,****民政局向我局申请竣工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经联合验收现场勘察,并核对项目档案及“多测合一”竣工综合测量成果报告等相关资料,发现该项目存在总平面绿地及停车位位置等与规划许可不一致等问题,我局于2023年11月出具整改通知书(宁自然资规整改〔2023〕25号)。
现建设单位表示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对总平面绿地及停车位位置等局部调整等事项,申请按现状认定公示无异议后给予通过竣工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根据《**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详见附件1、2),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8日—12月6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主张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开发区闽东东路5号(****);网址:http://zrzyj.****.cn;联系电话:****617。
附件:1.****民政局救助救灾业务用房项目拟按现状认定批前公示内容
2.****民政局救助救灾业务用房项目有关图片
****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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