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海龙综合批发一号综合楼房屋评估服务公开询价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2-17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以公开询价的方式对********事业单位(州植****工作站、****管理站、****推广站、****推广站、****控制中心)的国有资产开展资产评估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询价内容
对********事业单位(州植****工作站、****管理站、****推广站、****推广站、****控制中心)国有海龙综合批发一号综合楼36间门面房屋现值进行评估。
二、资格要求
(一)具备有效期内的资质证明;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所需资料(一式三份)
报价表、售后服务承诺、单位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完税证明、行业资质证书、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正反面等材料复印件)、无不良记录书面证明材料。提供材料需加盖公章,复印件请注明与原件一致。自行密封,封口处请加盖公章。
(二)报价与响应文件送达
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和响应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内邮寄或派员送至西****推广站。寄件费自理,过时投递无效。
(三)特别说明:鉴于涉及国有资产的相关事宜,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首先与指定的联系人取得联系,并在存在特殊情况时提供详细说明。
四、供应商确定
********事业单位(州植****工作站、****管理站、****推广站、****推广站、****控制中心)在公告期内收到相关资料后,将对各供应商的资质、服务质量和报价等综合评价后确定供应商,并按程序在****窗口(https://znyj.****.cn/index.dhtml)公示,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我单位将与确定成交的供应商签订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落选的供应商将不再通知。
联系人1:****推广站刀俞丹,电话:138****2933
联系人2:****控制中心匡芳丽,电话:189****9309
邮寄地址:**市纳昆康小区纳昆康巷8号西****推广站,邮编:66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