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王卜庄镇丁家木村133亩耕地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王卜庄镇/丁家木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市**********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市****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133亩耕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8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地块已通水、通电。在承包期内,由承包方负责缴纳133亩供、排水费及电费。 2.该地块用途为种植业,建议种植水稻。在承包期内,133亩耕地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归承包方所有。 3.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如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4.承包期满后,承包方必须将土地恢复原貌交回发包方。 5.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或其他合法企业征地、占地,青苗损失补偿归承包方所有,征地费或占地费归发包方所有,征地或占地后导致承包方不能在继续承包的,由发包方退还剩余年限的承包费。 6.承包方在承包期间不得在土地上进行建筑等非农化、非粮化行为。不得焚烧秸秆,如因焚烧秸秆被通报或处罚,发包方不得开出社会化托管服务或秸秆粉碎离田等类似证明。 7.承包期满后,承包方未清除地上物视为自动放弃,归发包方无偿所有。同时承包方不得撂荒,不得进行取土、卖土等非种植行为。 8.本项目设定保证金,保证金为10万元。在项目挂牌期间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在项目成交后保证金转为承包价款。承包费缴纳方式为分期付款,签订合同时缴纳2025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的承包费,于2026年11月30日前缴纳2027年01月0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的承包费。 9.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须缴纳履行合同保证金5万元(履行合同保证金在承包合同时间内不计算利息),2026年11月30日前缴纳2027年承包费时可抵扣。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2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000****671775 | ||
账户名称 | ****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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