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小学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审批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深行审投资审字(2024)1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教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8520.61㎡,3轨18班,每个班可容纳45人,共容纳810人。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管理及教研用房、后勤及生活用房、运动场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建设地点:**县北环路以南;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工期:5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3858.31元。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人名单,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将 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未查询到视为没有)。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办公室处理:1、****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3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政府采购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优惠政策。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为中型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承诺函》,承诺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比例为60%。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B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18 00:00:00 至 2025-01-07 09:29:00 (**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同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1-07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时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7.1、特别提醒:(1)、参加**市公共**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589。按照最新“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否则将影响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发布。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7.2、本项目实行“双盲”方式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标部分,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未按照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将被认定为无效。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异议提出方式:“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接收异议的渠道:招标人:张海松。电话:0311-****2894。电子邮件:****@163.com,招标代理机构:孙**,电话:0310-****123,电子邮件:****@qq.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招标办
电话: 0311-****3732
电子邮箱: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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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小学建设项目(二次) | 投标人/供应商 | 3000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省**市**县 | 地址:**省**市**区人民路260号鸿基公寓2单元16层1601、1602 |
/ | 邮编:/ |
张海松 | 联系人:孙** |
0311-****2894 | 电话:031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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