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镇朱首营村、沙锦营村、花盆村、白营村、**村土地整理项目已由丰宁满族****服务局以丰数政投资【2024】148号,核准号:2024-4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县**镇朱首营村、沙锦营村、花盆村、白营村、**村; 建设内容:**县**镇朱首营村、沙锦营村、花盆村、白营村、**村土地整理,共计4251.8124亩。 工期:2025年7月31日前完工(具体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2月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31日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3.5其他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18 09:00至2024-12-24 17:00(**时间,下同),登录**公共**交易平台(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21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审批局“关于严格落实《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省**市**县大阁镇紫御公馆1号楼1单元101室联系人:袁晓利 电话:0314-****99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丰宁****改革局
电话:0314-****690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县 | 地址: | 丰** |
邮编: | 068350 | 邮编: | 068350 |
联系人: | 马凯 | 联系人: | 袁晓利 |
电话: | 188****5753 | 电话: | 189****0515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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