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标线劳务采购(二次)比选公告
**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标线劳务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受****的委托,对本项目采用比选方式选定供应商。现公开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标线劳务采购(二次)
1.2 采购人:****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编号:****
1.5 包件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1.6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8 最高限价:192000.00元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对**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进行标线施画(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2.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施工劳务】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根据《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154号)文件规定,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需提供载有二维码新版资质证书。根据《****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462号)规定,投标人不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但务必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复印件,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
(2)财务要求:近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信誉承诺书,****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信誉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不限合同额,不限规模)类似施工业绩(投标文件须附合同复印件);
(4)信誉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须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③近年(2021年-至今)内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的承诺函(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④近年(2021年-至今)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没有因违法违规和违反职业道德被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给予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不良记录(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承诺。
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
(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扫描件);
②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12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0日(**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请通过**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dsgt.****.com/)获取进行网上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3、平台使用费:500元;文件费售价:0元。
注:投标人对自己填报的信息负责,确认信息填报无误,因信息填写错误,后果自负。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9时00分
2、提交响应文件方式:电子投标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dsgt.****.com/)登录各投标单位账号完成提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资智采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发布,转载无效。
八、其他注意事项
投标人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
邮编:017000
联系人:张志炜
联系电话:0477-****663
代理机构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
邮政编码:017000
联系人: 张明
联系电话:157****7827 0477-****241
企业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