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4-12-16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983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 电子邮箱:ljxhbjhpg@dy.****.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405井 | **省**市**县明集乡坡陈村东北2km处 | ********中心 | 本项目临时占地4125m2,主体工程是新钻郑405井1口,钻井总进尺1450m。钻井完井后进行试油,获取有关技术参数。项目总投资7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3万元。 | 中石化(**)****公司 |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期废气环境管理。根据《**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挥发性有机物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二)施工期,井下作业废液****采油厂****处理站进行处理,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钻井废水与钻井固废一同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排至环保移动厕所,由环保移动厕所供应单位定期清运。所有拉运处理污水需做好污水产生、运输台账。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四)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处理,钻井固废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专业单位处理后综合利用。设备保养、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统一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即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 |
2 | 年产22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 | **县津十路以东,津九路以西,永莘路以南,利七路以北 | ******公司 | 建设粉碎、包装等生产车间,购置破碎机、制粒机、包装机等设备42台,生产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生物质颗粒22万吨,为开发区第二热源提供燃料保障。项目总投资500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 | **典图****公司 |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期废气环境管理。根据《**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严格控制施工废气;焊接机处设置焊接烟尘净化器,焊接烟尘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运营期,上料、破碎、筛分和制粒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共用一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组合工艺处理后,通过高15m、内径0.3m的排气筒P1排放处理;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高15m、内径0.3m的排气筒P2排放处理,确保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的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全密闭、雾炮喷淋等措施,严格控制颗粒物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 37/T 3535-2019)要求设置监测孔和监测平台。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16758的规定。 (二)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运营期,合理布局,采取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防火墙等的阻隔及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施工期,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的消纳场所,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生活垃圾和废焊条产生量极少,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焊条外售综合利用。运营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废布袋、废铁质金属、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全部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贮存过程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 2020年第四十三号修订)及《**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五)项目建成后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总量控制在2.84t/a以内。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