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23年度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镇街等级评定结果公示
**市2023年度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镇街等级评**果公示
根据《**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东府办〔2021〕1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镇街进行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经评估机****委员会审定,对各园区、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进行了等级确认。
现将评**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4日,在公示期****园区、****民政局提出复核申请。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及申诉电话:****2529
邮箱:****@163.com
附件:**市2023年度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镇街等级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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