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生产三区一期1#酿酒车间窖池密封工程(二次)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9日
采购日期:2024年12月17日
******生产三区一期1#酿酒车间窖池密封工程(二次)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如下:
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
响应报价:人民币柒拾万陆仟肆佰肆拾柒元贰角壹分(小写:706447.21元)
第二候选成交供应商:****公司
响应报价:人民币柒拾壹万玖仟玖佰叁拾捌元伍角(小写:719938.50元)
第三候选成交供应商:******公司
响应报价:人民币柒拾壹万肆仟叁佰贰拾捌元零玖分(小写:714328.09元)
公示期: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18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提出异议,联系人:张**,联系电话:0551-****0155。应急客服电话:0551-****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应优先拨打联系人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三、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大道236号
联 系 人:林文定、陈伟、孙樱哲
电 话:187****4265、150****7093、131****5687
四、发布媒介
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m/web-portal/index.html#/home)、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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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7日
相关附件
公示PDF:
******生产三区一期1#酿酒车间窖池密封工程(二次)-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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