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20]31号)****学校《****职称评审办法(试行)》(乐师院[2022]70号)、《关于2024至2025年职称评审相关补充规定》(乐师院〔2024〕60号)等系列文件规定,2024年12月17日上午,学****委员会2024年评审会议,对申报人员进行了职称任职资格的评审和审定。
经评审,拟晋升正高职称21人,其中省编17人(含绿色通道1人)、校设4人;拟晋升副高职称24人,其中省编23人(含职称认定1人),校设1人;拟晋升中级职称39人(含职称认定1人)。现将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7日—23日,按姓氏笔画排序):
一、正高级职称(21人)
1.省编:
教学科研型教授:石凯、冯新磊、孙**、李磊、吴**、陈莉明、胡强、祝彬、黄凯、温志国、廖百秋
教学为主型教授:于恩锋、任素梅、杨晓军
科研为主型教授:刘嵬(绿色通道)、常佳丽
思想政治课教师型教授:赖伟
2.校设:
教学科研型教授:马艺丹、杨骏、廖夏妍
教学为主型教授:徐要辉
二、副高级职称(24人)
1.省编:
教学科研型副教授:王明蓉、石曼曼、冯鹏、张保国、张钰林、新宇、曾伟平
教学为主型副教授:田密娟、付蓉、胡巍可
科研为主型副教授:王振洲、王慧、付春(职称认定)、朱冉、向松柏、刘辞涛、沈雪梅
辅导员型副教授:陈勋玮
高级实验师:曹进、管芩澜、廖娟、廖鸿
副研究馆员:郑爱菊
2.校设:
教学科研型副教授:卫诗倩
三、中级职称(39人)
讲师:万罗慧、王中碧、王宁、王林凡、王健、牛雪梅、叶超、生辉、朱志刚、任自林、刘林、苏围萍(职称认定)、杜小敏、杜春、李勇、吴亦婵、吴雁飞、吴瑞雪、何源、罗萍、季婧岚、周俊屹、周琼怡、郑亚男、郑曾俊、郑新美、姚翠平、袁梅玲、郭元红、郭亚西、曹力欢、韩怡、衡慧、魏阳灿
助理实验师:李杨、汪科、张驰、罗佳、谢红
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学校纪委办和职改办(设在人事部)反映。
纪委办电话:****324 人事部电话:****306
****职改办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