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辅助用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辅助用房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政府采购)
(五)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项目内容简要描述 |
一 | ****辅助用房工程 | ****598元(其中暂列金额:56000元) | ****598元(其中暂列金额:56000元) | 详见招标内容及需求 |
(六)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
(七)本项目谢绝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公司非“三资”企业且无外商投资背景。
4、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6、****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2024年9月-2024年11月)的社保证明。 (在建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本项目投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进行严肃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7日起至2025年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获取方式:电子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三)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3、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5、公司非“三资”企业且无外商投资背景(工商部门证明材料)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
7、公司法人及拟派人员(项目负责人)政治审查表。
注:政治审查材料供应商通过电子邮箱领取,填写完成后指定专人现场递交或采取邮寄的方式,于2025年1月09日18:00前交递交至指定地点。(具体地点电话联系,廖先生:193****3079,供应商采取邮寄方式递交政审材料的,必须在邮件派送完成后告知联系人,确认政审材料是否收到。)
注: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报名资料的扫描件:****@qq.com。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投标人应于2025年1月10日09:00-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交易中心****中心(**省**市婺****东路1100号合丰产业园2号楼九楼)(开标地点详细地址)。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1月10日09点30分****交易中心****中心开标室(**省**市婺****东路1100号合丰产业园2号楼九楼)(开标地点详细地址)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1 人)出席开标会议。
(一)投标保证金: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元),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二)采购信息发布媒介:军队采购网(htps:/www.****.cn)。
(三)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特别说明: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20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项目报名联系人:廖先生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193****3079
电子邮箱:****@qq.com
项目质疑联系人联系人:权先生
联系电话:157****3460
2、采购管理部门:
联系人:艾先生
联系电话:153****6746
3、采购监督部门:
陈女士:186****6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