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2101MB****338R | 建设单位法人:杨晓军 |
吴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回族自治区**市**区 |
**北街**路7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03-城镇生活垃圾转运站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820-N7820-环境卫生管理 |
建设地点: | **回族自治区**市**区 朔方路与国道G344交汇处西南角 |
经度:106.24073 纬度: 38.0120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6-22 |
吴环审〔2020〕5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463.84 |
2463.84 | 运营单位名称:**市**区利洁****公司 |
****0300MAC1788D7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科****公司 |
****0100MA75WBR51B | 验收监测单位:**中科****公司 |
****0100MA75WBR51B | 竣工时间:2024-04-03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list/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一期:建设处理能力为200t/d的压缩生活垃圾处理线2条,2套垃圾压缩系统,配备有横移平台、液压系统控制系统等。二期:不**基础设施,增加1套处理能力为100t/d的垃圾压缩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压缩车间为1层框架结构,内设2条压缩生活垃圾生产线,压缩中转规模为200t/d,2条生产线各配备1套垃圾压缩系统、横移平台、液压系统、控制系统等 |
二期未建设,本次验收只针对一期建设内容开展环保竣工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垃圾倾倒、收集-垃圾压装-垃圾转运 | 实际建设情况:垃圾倾倒、收集-垃圾压装-垃圾转运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垃圾压缩中转站产生的颗粒物恶臭气体采用“生物除臭系统+负压除尘除臭系统“处理后,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要求;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运营期垃圾运输车须采用密闭车辆。垃圾运输、压缩过程须在密闭环境下进行,确保垃圾不外漏、不散落、渗滤液不撒漏。垃圾压缩站须采用密闭式建筑,减少恶臭污染物排放,确保厂界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废水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A级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地面冲洗废水及垃圾压缩液由收集池(100m3)统一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吴****填埋场****处理站处理。噪声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固废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与垃圾压缩中转站收集的生活垃圾运****发电厂**化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垃圾转运站全封闭式建设,压缩机为全密闭式设备,同时车间顶部设置微生物喷淋除臭装置,通过以上措施降低颗粒物、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垃圾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辆,垃圾运输、压缩均在密闭环境下进行,确保垃圾不外漏、不散落、渗滤液不撒漏。2台压缩机投料口产生的废气分别由1套生物喷淋除臭除尘装置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一起进入1套湿法除尘除臭净化塔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及垃圾压滤液。生活污水、垃圾压缩液及地面清洗废水均由40m3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由罐车拉运至**市利康****公司处理规模为100m3/d****处理站处理,不外排。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引风机、压缩机、转运车及各类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建设单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设备安装在封闭式的车间内,设备合理布局,对固定的设备采取加厚设备基础底板,加强设备基底,对引风机加装消声器,厂区进出口设置减速带,通过以上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固废治理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本项目垃圾转运站处理,然后运往**市垃圾焚烧发电场进行焚烧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在运营期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控计划。成立了环保机构,负责落实监督、监测生产工艺流程中排放污染物的状况,随时掌握污染物处理效果,保障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及处理达标排放。建设单位已计划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报告表》中的运营期监测计划开展自行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对外公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6650.592 | 0 | 0 | 0 | 6650.592 | 6650.59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352 | 0 | 0 | 0 | 0.352 | 0.35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收集池 | / |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及垃圾压滤液。生活污水、垃圾压缩液及地面清洗废水均由40m3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由罐车拉运至**市利康****公司处理规模为100m3/d****处理站处理,不外排 | 未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物除臭系统+负压除尘除臭系统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标准》 (GB14554-1993) | 本项目垃圾转运站全封闭式建设,压缩机为全密闭式设备,同时车间顶部设置微生物喷淋除臭装置,通过以上措施降低颗粒物、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垃圾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辆,垃圾运输、压缩均在密闭环境下进行,确保垃圾不外漏、不散落、渗滤液不撒漏。2台压缩机投料口产生的废气分别由1套生物喷淋除臭除尘装置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一起进入1套湿法除尘除臭净化塔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 | 本项目2台压缩机产生的废气经生物喷淋除臭除尘装置+湿法除尘除臭净化塔处理后,颗粒物最大实测浓度为1.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81×10-2kg/h,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氨最大排放速率为4.04×10-2kg/h,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为1.53×10-3kg/h,臭气浓度最大实测浓度为1318,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及硫化氢、氨排放速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的最大监测浓度值为0.656mg/m3,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硫化氢的最大监测浓度值为0.017mg/m3,氨的最大监测浓度值为0.13mg/m3,臭气浓度的最大监测浓度值为13,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生产设备置于室内,安装减震垫,项目进出口设置限速、禁鸣标志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引风机、压缩机、转运车及各类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建设单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设备安装在封闭式的车间内,设备合理布局,对固定的设备采取加厚设备基础底板,加强设备基底,对引风机加装消声器,厂区进出口设置减速带,四周设置绿化带,通过以上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本项目厂界外东、南、西、北侧噪声监测中,昼间噪声值在45dB(A)~59dB(A)之间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对全厂进行分区防渗,渗滤液收集池、化粪池池底池壁、车间地面采取重点防渗处理,防渗层的性能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库房、车库采用一般防渗,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办公区、厂区道路采用简单防渗,进行水泥硬化 | 对全厂进行分区防渗,渗滤液收集池、化粪池池底池壁、车间地面采取重点防渗处理,防渗层的性能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库房、车库采用一般防渗,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办公区、厂区道路采用简单防渗,进行水泥硬化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项目区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本项目垃圾转运站处理后运往**市垃圾焚烧发电场进行焚烧处置 |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本项目垃圾转运站处理,然后运往**市垃圾焚烧发电场进行焚烧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