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 ****学校2024学年学生校服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学校2024学年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3.采购人:****
4.采购代理机构:****
资金来源:代管资金
最高限价:夏季校服1单价:110.00元/人,夏季校服2单价:110.00元/人,春秋季校服单价:240.00元/人,冬季冲锋衣套装单价:240.00元/人。(购买人数约1168人,学生自愿购买,最终结算以实际购买人数为准。)
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共一个包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标的名称:同货物名称。****学校2024学年学生校服采购项目择优选择一家合格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货物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公共**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即: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
或者注册商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磋商文件自 2024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09:00 至下午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可依法获取。
在 **市**区枣山大道西段299号6幢2-33号 获取。
2.本项目可接受网上(远程)办理:报名咨询电话:159****4313陈女士。(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注:①供应商网上(远程)办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电子邮箱等)。②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发送至****@qq.com。“报名信息登记表”(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响应文件递交前交至****采购文件发售办理处。③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12月31日10:00 (**时间)。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 年12月31日10:00(**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二、磋商地点:**市**区枣山大道西段299号6幢2-33号。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
通讯地址:**县丝绸路延伸段
联 系 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199****1220
采购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537号3栋9层9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59****4313
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市公共**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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