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主**易涝积水点(瑞丰路、铁北路、园丁新村、南环路、榆市路、**北巷路等)整治工程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单位:
****受****的委托对**市主**易涝积水点(瑞丰路、铁北路、园丁新村、南环路、榆市路、**北巷路等)整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做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2.其它:/。
现更正内容为:10.****.2款:2.其它:要求提供履约担保,保函形式: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保函□****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现金(最终担保形式以双方约定为准)。
2、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的3.7 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形式: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金额:合同金额的8%。期限:在合同签订前递交。
现更正内容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形式: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保函□****公司****公司保证保险、现金(最终担保形式以双方约定为准)金额:合同金额的8%。期限:在合同签订前递交。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市****建设局,电话0745-****997。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金海路 158 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7****782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商贸城第一幢 1321 室;
联 系 人:项目负责人:韦东玲;
电 话:181****3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