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江**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经开区段)已由****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江**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4〕13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主要来自省级以上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省以上补助70%,其余由地方自筹解决。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经开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根据《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治理规划(2016年修订)》确定的河道治理目标,为适应新水沙条件,在已有河道治理工程、航道整治工程的基础上,加固已建护岸重点薄弱区域,强化嘶马弯道、**洲左缘等导流岸壁的控导作用;遏制落成洲右汉和**洲右汉、小泡沙右汉分流比扩大态势,进一步稳定河势,保护自然岸线,消除**坍塌隐患,保障防洪安全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运行,促进沿江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工程任务包括河势控制工程和护岸治理工程,合计治理总长度41.414千米。河势控制合计10.03千米,其中**5.94千米,加固4.09千米;小泡沙右汉沉排护底6.858万平方米。护岸治理合计31.384千米,其中**2.03千米,加固29.354 千米。
工程级别:长江**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等别为Ⅲ等,长江**河段主江堤及**洲洲堤护岸工程级别为2级,其余区域护岸工程级别为3级;以防御1954年型洪水为设计标准,河段设计流量三江营以上取**洪峰流量为85400立方米/秒,三江营以下考虑入江水道行洪为100400立方米/秒,设计洪水位6.42~5.76米。工程概算总投资119428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小泡沙右汊护底工程采用系结混凝土块压载软体排上压石的方式,系结混凝土块压载软体排上压石工程包括系结混凝土块压载软体排锚固、水下沉排、抛石压排等,沉排长度220m,面积57150m2(投影面积)。左右岸护岸采用散抛石工程型式防护。工程量为:水上护坡5838.96m3,水下护脚67695.4m3,沉排面积57150m2(投影面积),砼块274327个,袋装碎石9042 m3。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投资金额为2453.29万元。工程质量要求:优良。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70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4年1月2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所有工程2025年7月9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后(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单项合同中含700万元及以上抛石或施工抛石量3.5万立方米及以上的抛石护岸工程)施工经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人员要求:
①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以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
②无在建****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③拟任的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以后(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揽过类似工程(单项合同中含700万元及以上抛石或施工抛石量3.5万立方米及以上的抛石护岸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中项目经理名称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以上人员均需提供2024年6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聘用合同)。
(7)信用等级要求:/。
(8)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09日09时3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具体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条)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资格 | / |
8.其他人员要求 | /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10.信用等级要求 | / |
11.施工机械设备 | / |
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3.社会保险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14.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S= T×a+M×(1-a)
a: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0.6、0.65、0.7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通过**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T:最高投标限价。
M: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
通过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其报价不参与M值的计算,但其投标文件仍参与后续的详细评审。(①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7时,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下同)进行算术平均;②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7且≤15时,则去掉1个最高报价和1个最低报价进行算术平均;③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15时,则去掉2个最高报价和2个最低报价进行算术平均。)
备注:(1)投标有效报价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当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则取最高投标限价的85%作为投标有效报价的平均值代入计算;
(2)所有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3****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452.746406万元
7.4分值构成:
A:项目管理机构:8分;B:施工组织设计:27分;C:投标报价:65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项目管理机构 | 8 | |
1 | 投标人业绩 | 2 |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后(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揽过类似工程(单项合同中含1400万元及以上抛石或施工抛石量7万立方米及以上的抛石护岸工程),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1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完)验收证明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后(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揽过类似工程(系结混凝土块软体排防护工程),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1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完)验收证明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 项目经理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得重复得分,以项目经理业绩得分优先。 |
2 | 项目经理业绩 | 1 | 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以后(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揽过类似工程(单项合同中含1400万元及以上抛石或施工抛石量7万立方米及以上的抛石护岸工程),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1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完)验收证明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得重复得分,以项目经理业绩得分优先。上述证明材料中项目经理名称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
3 | 管理人员配备 | 5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①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否则不得分。 ②施工四大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须配备齐全,得1分,缺一个则本项不得分。 上述施工四大员每有一位具有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最高得2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得分。 |
二 | 施工组织设计 | 27 | |
1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1 |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针对性强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26 | |
2.1 | 施工技术方案 | 9 | ①对施工河段环境、河床地形、水流流速流向、潮位变化等分析合理全面(2分); ②工程特点、难点分析准确到位(1分); ③单元小区划分合理,定位放样方案可行(1分); ④抛石提前量控制方法可靠,施工工序、工艺合理(1分); ⑤沉排施工方案可靠,施工工序、工艺合理(1分); ⑥施工固定断面的设置及测量方案科学合理(1分); ⑦均匀抛石控制办法切实可行(1分); ⑧施工期间安全度汛措施合理可行(1分)。 以上内容不完整或不合理的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
2.2 | 施工设备 | 5 | ①施工定位船、交通船等满足施工要求(2分); ②定位仪器、平面测量与测深设备精度可靠(2分); ③施工全过程视频监控实施方案合理可行(1分)。 以上内容不完整或不合理的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
2.3 | 安保措施与综合协调 | 3 | ①机构健全(1分); 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1分); ③施工综合协调内容分析全面、措施合理可行(1分)。 以上内容不完整或不合理的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
2.4 |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 3 | ①质量保证体系健全(1.5分); ②质控要点清晰,质保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1.5分)。 以上内容不完整或不合理的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
2.5 | 进度计划与工期保障 | 3 | ①施工进度计划合理(1.5分) ②施工工期保障措施详细、可行(1.5分)。 以上内容不完整或不合理的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
2.6 | 环境保护体系及措施 | 3 | ①环境保护体系健全(1.5分); ②环保措施具有针对性、落实有保障(1.5分)。 以上内容不完整或不合理的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
三 | 投 标 报 价 | 65 | |
1 | 投标报价 | 65 | l、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65分; 2、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最多扣至0分; 3、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不足1%的部分按内插法计算,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7.6本次对施工一标段至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可以同时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为:按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评审。如投标人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按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大标优先的原则进行推荐。已经在****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其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一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投诉且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时,不改变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已经在其****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被质疑、****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省“不见面”交易大厅(**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作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8.4 本项目监督部门: **市水利工程****办公室、****开发区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0511-****7029、0511-****0101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水利网、**省公共**交易网、**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
地 址:**经开区通港路96号物流大厦
联系人: 张玥
电话:0511-****923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云**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层
联 系 人:孙贺然
电话:025-****1589、157****7396
邮箱:****@jocit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