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易编号: ****
**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受****委托定于 2024-12-26日9:45****综合厂堤外酒厂进行公开交易,交易服务机构:**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 ||||||||||||||||||||||
一、交易项目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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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底价总额:496500.00 元。 2、租金/承包费递增方式:3年后开始递增,每3年递增一次,递增比例为10.00%。 3、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 ||||||||||||||||||||||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每次竞价加价幅度不得低于1000.00 元/宗﹒年,最大加价幅度不得高于每年每亩10000元。。 | ||||||||||||||||||||||
三、竞投人资格条件 | ||||||||||||||||||||||
1、竞价资质要求: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家庭成员如有拖欠村集体款项的(以户口簿为单位)必须在交易日期前交清所拖欠的款项(计算拖欠款时间为2024-12-26日前)。 3、本次交易不接受已列入不良行为名单的竞投意向人的报名,已经报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本次公开交易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5、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才有权参加交易。 | ||||||||||||||||||||||
四、交易流程 | ||||||||||||||||||||||
1、阅读交易公告内容并审查自身是否符合竞投人资格条件; 2、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3、未注册用户请先登录“**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https://www.****.cn/)” 网站或关注“**区三资交易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用户注册,并等待系统审核(完成注册的用户可直接下一步); 4、按交易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报名流程缴纳交易保证金; (若已缴纳保证金,报名仍不成功,请及时拨打公告下方交易管理机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5、报名成功后,等待系统审核身份资格; 6、收到资格审核通过的短信后,准时参加交易活动; 7、交易结束,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核实竞得资格,确认《竞投会报价表》并签署《成交确认书》。 | ||||||||||||||||||||||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 ||||||||||||||||||||||
(一)报名时间:2024-12-23 9:00 起至 2024-12-25 16:00 止。 (二)报名地点和方法:竞投意向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 “**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https://www.****.cn/)” 网站或关注“**区三资交易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的“网上交易”模块,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资料(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并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后上传保证金回单,完成网上报名。(提示:缴纳保证金后必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平台完成网上报名,因银行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请预留充足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三)说明: 1、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自然人报名、竞投、签约不接受委托,单位报名、竞投、签约若委托代理人,需由单位开具授权委托书。 | ||||||||||||||||||||||
六、交易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 ||||||||||||||||||||||
(一)交易保证金缴存:各竞投意向人须在2024-12-25 16:00前以本人(单位)实名按要求将交易保证金50000.00 元整(¥50000.00元)****银行账号,必须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转账成功后请保存转账回单,在报名参与竞投时要上传回单图片。(提示:1、前往银行汇缴保证金不得使用现金存入方式,****商行),其次是个人结算账户(结算户)的存折,不能用“一本通”的存折(活期一本通、定期一本通、定活一本通)和储蓄户的存折,以免造成保证金无法退回;2、多汇、少汇或分多笔转入交易保证金,系统均无法识别,视为缴存保证金失败;3、****银行账户汇缴保证金,不能使用他人账户) (二)交易保证金的退回 1、竞投人未能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原路退还;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将交易保证金转交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 ||||||||||||||||||||||
(四)保证金的账号信息(每宗电子交易对应的保证金账号均不相同,请勿重复汇款到同一个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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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违反交易规则的处理方法 | ||||||||||||||||||||||
竞投人未按照交易公告的要求违反相关交易规则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发包方指定账户,并将其列入**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不良行为名单。 | ||||||||||||||||||||||
八、交易说明 | ||||||||||||||||||||||
(一)竞投意向人请于 2024-12-26 9:45 前准时参加网上竞投,超过指定交易时间,视为放弃竞投资格。(在竞价结束前的最后三分钟内,只要有任何一方报价,交易时间则会自动**3分钟,直到3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二)交易完成后,竞得人本人在3个工作日内到提交有效身份证明,确认《竞投会报价表》并签署《成交确认书》。若因无特殊原因拒绝或3个工作日内未到场确认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报名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地转交发包方指定账户没收。此单交易作流拍处理。 (三)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因特殊情况,发包方和竞得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发包方和竞得人应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暂缓签订合同;因竞得人原因,在未经发包方同意的情况下,未能在约定时间签订合同的,发包方将会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交易所需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五)合同起始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 ****所有。 (六)采用电子竞投交易时,竞投人如需协助,可在竞投当天提前到达交易服务机构咨询工作人员。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厂房按现状出租,出租方不再对厂房任何投入和改造。 2、合同签订后,如承租方出现违规违约的,根据出租方案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和承担相关责任,涉及到罚款的,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竞得人竞得后不得乱搭乱建,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否则以违反合同处理。 4、承租人承租厂房只能用作合法经营生产,厂房不能用作信贷抵押。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如需要拆改或转他人的,必须经出租方同意方可实施,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5、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厂,取得各种证照方可生产,如承租方需要办理开厂各种证照的,出租方可提供有关资料协助办证工作,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6、承租方租用厂房后自筹资金增加生产设备、供水、配电、消防、环保等设施安装配置,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办理。 7、承租方必须做好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和环保等有关工作,如出现任何的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全责。 8、如原承租方没有投得原项目,必须在2024 年12月31日前自行搬迁(新旧承租户协商除外),如过期不搬迁的,视其放弃所有权,由出租方自行处理。 9、原承租方如果没有投得原项目的,必须无条件按时交出厂房,如拒不交出的,出租方将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且其所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由原承租方负责,并交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出租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10、竞投人一经报名参加投标,即认同该方案的条款,投标标的中标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弃标,若弃标的,则没收其交易保证金,由出租方重新出租。 11、合同存续期间,如国家需征收、征用出租厂房的土地,本合同终止,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双方可**协商室内装修、设备搬迁等费用补偿。征地补偿款、建筑物及设施补偿费属出租方所有,其他补偿费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承租方经的出租方同意增加的设施的补偿款,在合同履行期限剩余超过一半的,双方各分一半;剩余期限不足一半的,出租方分七成,承租方分三成;期满后,归出租方所有。 12、如遇流标的,则另定时间公开出租。 | ||||||||||||||||||||||
九、合同事项 | ||||||||||||||||||||||
(一)合同期限:2025-01-01至2033-12-31,具体合同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合同金额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三)合同金额支付时间: 按合同 。 | ||||||||||||||||||||||
十、违约责任 | ||||||||||||||||||||||
根据发包方案和合同约定。 | ||||||||||||||||||||||
十一、联系方式 | ||||||||||||||||||||||
(一)出租方(发包方)联系方式: | ||||||||||||||||||||||
出租方(发包方): ****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117 | ||||||||||||||||||||||
联系地址: **市**区莲洲镇****路42号 | ||||||||||||||||||||||
(二)交易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管理机构: **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 | ||||||||||||||||||||||
联系人: 何小姐 | ||||||||||||||||||||||
联系电话:****117 | ||||||||||||||||||||||
联系地址: **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 | ||||||||||||||||||||||
**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 | ||||||||||||||||||||||
2024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