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残疾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二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 17:2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17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池思谊、陈真、石璐婷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5630-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学军路2号双丰大厦8层A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女士 ****018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镇**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池思谊、陈真、石璐婷 0591-****5630-6(财务:0591-****190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HZ-CS-****21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残疾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项8)8.3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主险所述意外事故造成第三方人身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赔偿,由成交人按照约定负责赔偿。 更正为 : (项8)8.3在保险期间内, 若有出险,由于客观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理赔的,即使在保险期届满后两年内,成交人还需按照约定负责赔偿,并做好后续服务。
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学军路2号双丰大厦8层A
联系方式:林女士 ****0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市**区**镇**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
联系方式:池思谊、陈真、石璐婷 0591-****5630-6(财务:0591-****1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池思谊、陈真、石璐婷
电 话: 0591-****56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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