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无人值守智能称重系统二期项目(项目编号:****),招标人为****(以下简称“****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的无人值守智能称重系统二期项目,投标人应根据****公司生产现场的实际需求,****公司现有的网络、机房以及地磅现场配套设施等**,在无人值守智能称重系统一期项目的基础上,通过加装软硬件把15个港内地磅改造成智能地磅,并建设一间集中管理监控室,实现地磅业务信息化的统一管理。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卖方应按招标要求,****公司既有软硬件**,对**内的核心设施进行智能化升级。具体任务涵盖:对15个港内地磅进行软硬件增配与智能化改造,1套集中监控室建设配套软硬件设施,对现一期项目有1个智能地磅的无人值守智能称重系统进行升级,并确保所有地磅能与**散杂货生产系统实现API数据对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项目全部必需的硬件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地磅现场的磅单即时打印一体机、高精度车牌自动识别摄像机、高亮度LED显示屏、交通信号灯、全方位视频监控摄像头、精密对射红外电子光栅、自动化电子道闸等,以及用于智能地磅改造和集中监控室建设的全套硬件装备。
升级优化无人值守智能称重系统,包含但不限于实时车辆过磅监控、设备健康状态监测、远程操控能力、应急响应机制、过磅数据深度统计与便捷查询、系统操作日志管理等模块,进一步优化散杂货生产系统相兼容的数据交换接口,确保信息流通无阻。
无人值守智能称重系统需全面兼容市场主流智能地磅前端硬件设备,并具备高度的可扩展性,确保未来新增地磅前端硬件时,仅需通过服务器端安装对应驱动,即可实现无缝软硬件集成与对接,简化部署流程,提升系统灵活性。同时,还应负责所有软硬件设备的专业安装、精确配置、全面调试,直至项目顺**过验收并交付使用。此外,还需提供后续的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确保系统长期稳定运行。
2.3建设地点:****市**港区(大榄坪第一作业区和勒沟作业区)。
2.4交货期(项目总工期):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2 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投标方至少已完成过1项计关于智能称重系统建设案例,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复印件或其它验收证明并加盖公章,项目业绩时间以交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3.3对投标人的财务要求:近三年来(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则自成立起至今)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银行借贷、担保的资金措施能够满足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所需的投标保证金等方面的资金,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或成立至今经审计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
3.4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
(1****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没有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买方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1)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实施同类项目经验,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2)技术负责人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程项目担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负责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4日,每天8:00至12:00,15:00至18:00(工作日,**时间,下同)到**市鸿亭街333号皇庭天麓湖183号楼203房获取文件。
4.2文件领取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凭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交);
(3)派委托人报名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必须明确所投项目、委托权限及时间)、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现场购买,否则不予报名。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5.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但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全面了解项目背景、现场条件、施工难度及潜在风险等方面,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6. 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承担,且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时间2025年1月7日09:30,地点为在**市鸿亭街333号皇庭天麓湖183号楼203房。
7.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cn)、**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cn/)、**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xygcg.****.com/)上发布。
9.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电话:0777-****246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保税港大街北部****服务中心 B座906室
邮编:535000
联 系 人: 黄工
电 话: 0777-****041
电子邮箱: ****@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鸿亭街333号皇庭天麓湖183号楼203房
联 系 人:邱小玲
电 话:0777-****211
邮 箱:****@qq.com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2月17日